各缴存职工:
一、线上办理
销户提取:缴存职工可下载“手机公积金”APP,人脸识别登录后,通过“提取业务——离休、退休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封存满半年提取”功能,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异地转移接续:在甘南州外设立公积金账户并缴存6个月以上的,请至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或通过“微信/支付宝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转移接续”办理账户转移接续手续。
二、线下办理
办理缴存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本人I类银行卡及相关证明材料至甘南州住房管理管理中心各业务大厅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公告60日后,仍未办理销户手续的,对符合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封存满半年未再缴存的职工,其账户余额转入中心指定的集中封存户暂存,账户单独设账管理,继续计息,转入集中管理户的资金,待职工本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前来办理,经核实无误后,连本带息予以提取;职工死亡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资金转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四、咨询电话
州直管理部:0941-8215401;
合作管理部:0941-8221326;
夏河管理部:0941-7121683;
临潭管理部:0941-3125190;
卓尼管理部:0941-3622499;
舟曲管理部:0941-5121873;
迭部管理部:0941-5623026;
玛曲管理部:0941-6125676;
碌曲管理部:0941-6625262。
附件1: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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