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可以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脱贫人口、刑满释放人员,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其中: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须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登记状态由应为“失业”扩大为“失业”或“自主创业”。2.农户从事种植、养殖业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可由所在乡镇出具从事种植、养殖证明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无需再提供营业执照。3.对已享受过创业担保贷款并已按时还款,第二次、第三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不再要求提供失业登记证明。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期限、贴息是如何规定的?
自2023年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3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s,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剩余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创业担保贷款用途是什么?
创业担保贷款用于经营流动性资金。
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采取何种担保措施?
创业担保贷款采取两种担保方式,“政府担保基金担保+反担保人”方式和房产抵押方式,反担保人一般应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稳定收入的企业员工,反担保人年龄女性不超过52周岁、男性不超过57周岁。房产抵押方式的,房屋抵押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房龄不超过20年。
根据《甘肃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金[2024]15号)的具体要求,新发放的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符合信用贷款发放条件,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原则上免除反担保要求。
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主要有哪些?
(一)《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2份;
(二)人员性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不同类别借款人需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持《就业创业证》(登记为“失业”或“自主创业”状态);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持《就业创业证》或残疾证;
3、退役军人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或《退伍证》;
4、刑满释放人员持《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持高校毕业证书;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持《就业创业证》;
7、返乡创业农民工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劳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网络商户须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且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实名注册(连续从事网络经营12个月以上,月营业额不少于3000元,网店好评率在95%及以上);
9、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需提供户口本,且直接在镇(街道)申报即可;
10、脱贫人口须持脱贫户档案卡或精准识别卡;
(三)借款人社保卡复印件(正反面)1份(贷款发放银行与社保卡所属银行一致时须提供);
(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面)2份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2份;
(五)借款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六)借款人及配偶征信报告
(七)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
(八)经营地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经营场所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九)特殊行业需特种行业经营行政许可证明(如:烟草专卖证)复印件2份;
(十)反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1份(房产抵押方式无需提供此项);
(十一)反担保人单位工资证明原件1份(担保人方式)或房屋所有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房产抵押方式);
(十二)反担保人审核表1份;(房产抵押方式无需提供此项)
(十三)反担保人征信报告1份(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房产抵押方式无需提供此项)
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双通道办理)
方式一:申请人到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社区申请→社区初审后由街道(乡镇)复审(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直接到街道(乡镇)办理)→街道(乡镇)复审后由就业服务中心、担保中心、经办银行集中审核办理→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借款合同、委托保证合同和反担保合同(办理房产抵押事项)→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方式二:申请人到经办银行申请(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兰州银行)→就业服务中心、担保中心、经办银行集中审核办理→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借款合同、委托保证合同和反担保合同(办理房产抵押事项)→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有哪些?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指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含新招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八、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期限、贴息是如何规定的?
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自2023年10月1日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s),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剩余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办理程序?
借款人向红古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窗口)提交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一)《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2份;
(二)小微企业划型认定表复印件2份;
(三)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企业贷款申请书2份(申请书应当反映企业基本信息、经营状况、借款金额、期限、用途);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2份);
(六)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相关材料(新增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符合条件人员相关证明);
(七)申请当月和上年同期企业职工花名册(内容具体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人员类别);
(八)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九)企业工资表(贷款当月)或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十)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十一)当年新增职工社保增减申报表复印件2份;
(十二)法定代表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2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2份;
(十三)法定代表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十四)经营地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经营场所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十五)抵押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抵押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红古区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931-62126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