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卷烟零售户魏彩琴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许可证号码
企业名称(字号)
经营者(负责人)
经营地址
620824100227
星兴商店(魏彩琴)
魏彩琴
安口镇瓷市街
华亭市烟草专卖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