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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徽政办发〔2022〕48号

 

 

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县

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驻徽有关单位:

《徽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徽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做好2022年度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现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按照“立足实际、解决问题,聚集重点、统筹推进,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总体思路,以“强作风、优服务、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落实优化“办事不求人”机制。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决清除壁垒,在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法治保障、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和推进一窗改革上取得新突破。

(二)聚焦项目落地创新服务方式

1.推行“拿地即开工”预审批模式。对于达成建设或投资协议的重点项目,项目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前,各审批部门和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容缺预审,并出具容缺预审意见。

2.推行告知承诺制。在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前提下,推行重点项目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市政类等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项目单位对符合审批条件且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审批材料提出书面承诺,审批单位可直接为建设单位作出审批决定。

3.推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家式”服务。招商引资项目代办中心或代办窗口要对各级招商部门认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立专班,提供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周期“管家式”代办服务,全力推动项目落地建设。

4.深化区域评估改革。推动出台区域评估实施方案,明确环境、水、交通等领域评估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要求,对区域内建设项目可采取直接准入、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等多种方式简化办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经济开发区开展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节能评价区域评估。推行区域内投资项目免费提供评估评审结果,企业不再单独编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审批。

5.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探索创新投资管理服务方式,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事项和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间。尤其对十大生态产业的审批,要坚持并联审批、项目管家、绿色通道等好做法,加大企业投资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区域评估、模拟审批、帮办代办等措施落实力度。

6.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投资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审批服务平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强化中介机构监管,提升审批时效。通过统一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管理体系和监管方式,推行“一张蓝图、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继续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条件和时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总体压减到90个工作日以内(除水利项目外)。

7.全面提升县政服务水平。推动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县政接入标准,简化县政接入审批流程,降低接入成本。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占道施工许可等环节推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告知承诺制。

(三)聚焦市场主体需求激发市场活力

8.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全面实行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措施,12月底前组织编制完成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县直有关部门指定实施规范。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要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切实做到程序公开透明,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

9.常态化简政放权。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许可的承接落实工作,继续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等事项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基于自然资源“一张图”,推动全县工作实现“带图审批”和“不见面审批”。

10.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抓紧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审批机制、监管机制。清理自行发布的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隐性壁垒。

11.规范政务服务审批服务。根据国家和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并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严格按照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申请材料。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提升审批监管协同能力,清理规范中介服务。

12.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开办和注销便利化。推动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自主申报,申请人可在网上自主申报名称。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实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全面清理非法设置的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健全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研究出台税务、社保等方面配套政策。扩大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优化普通注销程序,提升注销便利度。

13.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动态调整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在涉企经营、项目投资、证明事项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积极探索“一业一证”改革,推动行政许可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优化办事流程。凡是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涉企经营信息,有关部门一律不得要求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推动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力争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14.持续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加速发展。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大中小微企业专项贷款投放。衔接推动银行、担保机构制定完善经营指标评价、贷款尽职免责标准和流程,创新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模式。推动甘肃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陇信通”平台)、甘肃省保市场主体平台招商“经营贷”等平台在全县的运用。

15.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及时收集回应市场主体诉求,打好“减免缓返补”政策组合拳。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在减免房屋租金、水电气热及通信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杜绝减费降税红利被截留。用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登记)平台,严厉整治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继续下大力解决涉企历史遗留问题,消除企业后顾之忧。

16.“不来即享”政策扩面。完成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加强“不来即享”服务系统应用,优化再造业务流程,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行业技术中心认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认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等事项业务和创业担保贷款、土地增值税免税等更多政策业务在线办理,推动“不来即享”向科技奖补资金、涉企公积金、就业补助、社保费、非税收入等领域拓展,让更多惠企政策直达直享。

17.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税收优惠“不来即享”,将税收优惠事项与纳税人申报无缝对接,对符合政策的纳税人推行“自行申报、网上办理、先行享受、后续监管”的办理方式。推动“不来即享”向社保费、非税收入等领域拓展。加快实现税费合并申报,积极推进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申报,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提高征纳办税效率。

18.加强政企沟通。12345热线为基础,强化“四百机制”、座谈交流、网络渠道等方式,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以清单化方式按规定时限协调解决市场主体问题建议,提升服务企业水平,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四)聚焦便民利民回应群众关切

19.加快推动健康云建设。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减少群众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20.促进人才要素流动和灵活就业。进一步深化职称评审、共享用工、社会保险等领域改革,鼓励人才要素自由流动,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实现职称考评申报、审核和缴费“全程网办”,推行职称和资格证书电子化。将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设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给予支持、提供便利。推进实施城乡统一失业保险制度,实现农村户籍人员与城镇户籍人员享受同等失业保险待遇。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相关政策,加快推动全县户籍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21.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办”。

22.实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响应”。持续优化“7×24小时”不断线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不断完善各部门运行机制。

23.推进政务大厅“一窗通办”。推动各部门将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职能整合归并,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各级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更多事项集成服务。政务服务中心建立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设置综合咨询、综合办事、帮办代办、“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窗口。

24.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等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不动产登记等事项“省内通办”。以务工人员为主要对象,加强与劳务输出重点省份的沟通衔接,通过网上受理和异地代收代办等方式,实现户籍证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通办”。探索结婚登记“市内通办”试点,为实现“跨省通办”奠定基础。

25.推动更多便民措施落地。鼓励县、乡、村服务大厅、点开展延时错时服务,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推进更多事项全程自助办理,实现“就近办,家门口办”。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加快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在全县范围内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全覆盖,提升医保服务水平。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加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开展不动产登记身份信息变更和存量房买卖电子完税证明网上办理,推进中介机构办理个人存量房屋买卖业务全程“一网通办”。

26.优化特殊人群服务。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快各类政务服务平台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升级,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提供大字版、语音版等应用服务,增设授权代理、亲友代办、一部手机绑定多人等功能。

(五)聚焦数字政府建设更大范围推进“一网通办”

27.加快建设进度。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提升政务外网承载能力,规范网上办事指引。按照“应进必进、应进全进、应进快进”原则,做好数据整合迁移归集工作。强化数字政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做好数据容灾备份工作。

28.推行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推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合同在社保、医疗、教育、就业等政务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广“免证办”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广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信息技术深度应用。聚焦公安、民政、社保、教育、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等领域,优先实现高频电子证照的标准化共享和应用。

29.推行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管理。推进数据资源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数据提供方责任,按要求共享数据资源,进一步满足数据使用需要。

30.实现徽县政务服务网县乡村全覆盖。集中公布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事项名称、类型、编码、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等要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事项外,原则上乡镇(街道)、村(社区)线下办理的事项全部在徽县政务服务网开通网上办事入口,公布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信息,实现网上可办。

31.完善“好差评”制度。形成“一事一评”“一次一评”工作规范,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主动评价率,健全“好差评”评价结果通报、整改、监督工作机制。完成各个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业务系统与“好差评”系统对接,实现服务窗口和渠道全覆盖。

(六)聚焦公正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32.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严格落实国务院和省级分别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监管规则和标准。县级有关部门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或分领域制定并公布监管规则和标准。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国家和省上部署,对列入相应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明确监管层级、部门、规则和标准,对用不好授权、履职不到位的进行问责。

33.推进“互联网+监管”。发挥数字政府数据治理应用功能,强化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工改等平台应用功能,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实现各相关部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对接共享。督促重点领域数据汇集,强化风险跟踪预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对分发的监管事项进行认领。开展对已认领行政检查类监管事项进行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工作。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按照不同风险级别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幅压减检查次数。进一步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将各部门检查频次高、对企业干扰大且适合合并的检查事项全部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34.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应用,强化信用结果应用,实施差异化监管,减少对诚信守法企业的检查频次。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两办法”“一规定”要求,按照“谁处罚、谁列入、谁修复”原则,做好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合法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信用查询服务。

35.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以目录清单形式明确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内容和要求,推进“阳光执法”,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6.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梳理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具体标准、适用条件,制定“两轻一免”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的空间。对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开展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更加注重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

37.强化重点安全领域监管。对疫苗、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涉及安全生产、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等事项实行全主体全链条重点监管。严格执行“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分级分类加强对公共安全活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问题。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构建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

(七)聚焦维护权益加强法治保障

3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健全各类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重复侵权、故意侵权的企业进行公示,对严重失信主体,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进行限制。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发挥中国(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优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纠纷调解、专利运营等服务,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靠实工作责任,要按照省、市、县重点工作任务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工作机制,层层靠实责任。在重点领域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做到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时限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工作指导,促进工作协同推进。

(二)加强动态调度。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主动认领工作任务,主动研究推进、主动跟踪调度,对存在的问题要协调解决,对改革过程中涌现出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要及时总结推广,推进工作落实。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委、县政府已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年度考核中,各相关单位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建立责任清单,定期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强化跟踪问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对进展缓慢和滞后事项限定时间逐项盯住抓好落实,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将汇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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