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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6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2023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为: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符合条件可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1231日。

因上述阶段性政策已到期,为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促就业的作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暂按《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执行,即:202411日起,参加失业保险满36个月及以上在职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年内,可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参保人员可通过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申报。如国家有新的政策规定,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省社保中心失业保险基金处 0931-7873833

特此公告。       

  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131


来源: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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