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2025年兵役登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兵役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且户籍地在泾川县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进行2025年义务兵应征报名,如无参军入伍意向,兵役登记时可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未超过24周岁(截止2025年12月31日前)的男性公民未经过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往年已进行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女青年不需要进行兵役登记。

二、初次兵役登记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三、登记程序

1.填写信息。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甘肃征兵”,点击“应征报名”进入“兵役登记”;第二种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第三种是到乡镇(社区)、学校征兵工作站设立的固定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登记。初次兵役登记后,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3.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到乡镇(街道)、学校征兵工作站现场确认。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递交确认。

4.目测初审。乡镇(街道)、学校征兵工作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核。

5.领取《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学校征兵工作站将县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青年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变更户籍所在地、住所地或者单位,应当及时到发证单位办理兵役登记变更手续,遗失的应当及时申请补发。

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进行联合惩戒,拒不履行后果可能严重的,将面临以下法律惩处:

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等单位招聘,不能出国(境),不能取得毕业证,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升学手续,不能办理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不能办理银行贷款,不能购买机票、高铁票,不能享受社会保障等,所在单位作为违法失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等。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学和职业学校,要依法组织和督促适龄男性公民及时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确保本辖区、本单位或本学校所有适龄男性公民全部完成兵役登记。



甘肃省泾川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




来源:泾川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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