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5〕62号)规定,2025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参保缴费期将于2026年2月28日截止。在此延长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人员,可享受财政补助,个人缴费标准仍为400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除我省统一规定的新生儿等特殊参保人群群体外, 补充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规则如下:
1.在补充参保缴费期(2026年1月1日至2月28日)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参保后设置三个月(90日)固定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至2026年12月底。
2.除我省统一规定的新生儿等特殊参保人群外,未在补充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无法享受本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3.参保人员可通过参保地税务、医保部门公开的线上和线下缴费渠道参保缴费。首次参保人员或变更参保地重新参保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等有效身份凭证,前往参保地乡镇(城市社区)或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登记后可按标准缴费。新生儿可持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参保缴费。
为鼓励居民持续参保,省市医保政策明确规定了连续参保和零报销激励机制:
(一)连续参保激励。自上个参保年度起算,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500元。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激励额度保留。
(二)零报销激励。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75万元。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提额部分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
景泰县医保局温馨提醒:尚未办理 2026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群众,请务必抓紧时间完成缴费。您可通过代征银行、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线下渠道办理缴费手续,切勿因错过缴费时限,影响个人及家庭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