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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第13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市县流调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7月17日0时起,靖远县在辖区划定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
    将若笠乡富民社区11号楼、刘川镇来窑村米粮社划为高风险区。
    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二、中风险区
    将若笠乡富民社区除11号楼外其他楼栋及小区外围商铺、乌兰镇南大街亿家人商场、南大街千顺美造型理发店、南大街仓门巷1号天天浴池、南大街真善美购物广场、商业步行街世纪元服装店、靖乐东路中段高某东家出租屋(靖乐东路71号旁边)、阳光天地商业购物中心地下超市、河靖坪村东坪二社327号、刘川镇涝坝湾路口彩虹麻辣烫店划为中风险区。

执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三、低风险区
    靖远县除划分的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外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执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离开靖远县时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措施自2022年7月17日0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靖远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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