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管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县管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我局将开展全县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所主管的社会组织,指导、督促其按规定要求填报党建工作材料和年度工作报告书,对社会组织填报的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初审结论。社会组织要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年检材料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于5月31日前报送靖远县政务服务大厅民政窗口。
一、年检范围
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经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均应当参加年检;凡在2022年6月30日前经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当参加年检;参加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且评估等级在3A级以上社会组织免检。
二、年检要求
社会组织应当于2023年5月31日前按程序和要求完成年检材料的填写和报送工作,年检文件《靖远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县属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的通知》(靖民发〔2023〕47号),已发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年检业务请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社会团体年检年报、民办非企业年检年报→在线办理”,系统填报已启动,6月1日起网上填报系统将关闭,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按期完成网上年报。
接受年检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为提高年检的实效,我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书面抽查等方式,对社会组织年检材料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核实结果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22年度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及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社会组织,将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年检地址:靖远县政务服务大厅民政窗口
年检工作联系电话:0943—6129950
党建工作联系电话:0943—6251935
靖远县民政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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