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5月,金塔县争取到位涉农专项资金38642.72万元,其中: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245万元。用于保障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国债项目资金2.311亿元。用于其他涉农资金11287.72万元,包括首批争取到位省级盐碱地综合利用试验试点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中央和省级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用于惠农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农机具购置和草原补贴资金,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中央财政用于水利发展资金,库区移民项目资金,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等。
涉农资金投入,将大力推进我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水利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为我县农业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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