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
申请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
申请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要求 |
材料空表 |
材料样表 |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
|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
自备/系统自动生成 |
材料份数:1份 形式:纸质、电子 |
无 |
无 |
身份证明 |
自备 |
材料份数:1份 形式:纸质、电子 |
无 |
无 |
|
婚姻状况证明 |
自备 |
材料份数:1份 形式:纸质、电子 |
无 |
无 |
|
首付款证明 |
自备 |
材料份数:1份 形式:纸质、电子 |
无 |
无 |
|
贷款用途证明 |
自备 |
材料份数:1份 形式:纸质、电子 |
无 |
无 |
|
贷款担保资料 |
自备 |
材料份数:1份 形式:纸质、电子 |
无 |
无 |
|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证明等贷款收款账户资料 |
自备 |
材料份数:1份 形式:纸质、电子 |
无 |
无 |
|
贷款还款账户资料 |
自备 |
材料份数:1份 形式:纸质、电子 |
无 |
无 |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自备 |
材料份数:1份 形式:纸质、电子 |
无 |
无 |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自备 |
材料份数:1份 形式:纸质、电子 |
无 |
无 |
|
房屋交易双方身份证 |
自备 |
材料份数:1份 形式:纸质、电子 |
无 |
无 |
|
户口簿 |
自备 |
材料份数:1份 形式:纸质、电子 |
无 |
无 |
附件2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申请表
借款申请人 |
|||||||||||||
借款人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联系电话 |
家庭固定电话 |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婚姻状况 |
|
单位固定电话 |
|
||||||
户口所在地 |
|
本人移动电话 |
|
||||||||||
家庭住址 |
|
邮编 |
|
个人电子邮件地址 |
|
||||||||
单位名称 |
|
现单位工作年限 |
|
已工作年限 |
|
||||||||
单位地址 |
|
单位邮编 |
|
||||||||||
职业 |
|
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
||||||
月收入 |
其中:1.公积金缴存基数 元;2.其他收入 元 |
||||||||||||
是否为抵押人 |
□是 □否 |
||||||||||||
共同申请人(配偶)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联系电话 |
家庭固定电话 |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婚姻状况 |
|
单位固定电话 |
|
||||||
户口所在地 |
|
本人移动电话 |
|
||||||||||
家庭住址 |
|
邮编 |
|
个人电子邮件地址 |
|
||||||||
单位名称 |
|
现单位工作年限 |
|
已工作年限 |
|
||||||||
单位地址 |
|
单位邮编 |
|
||||||||||
职业 |
|
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
||||||
月收入 |
其中:1.公积金缴存基数 元;2.其他收入 元 |
||||||||||||
是否为抵押人 |
□是 □否 |
与借款人关系 |
|
||||||||||
共同申请人(其他)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联系电话 |
家庭固定电话 |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婚姻状况 |
|
单位固定电话 |
|
||||||
户口所在地 |
|
本人移动电话 |
|
||||||||||
家庭住址 |
|
邮编 |
|
个人电子邮件地址 |
|
||||||||
单位名称 |
|
现单位工作年限 |
|
已工作年限 |
|
||||||||
单位地址 |
|
单位邮编 |
|
||||||||||
职业 |
|
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
||||||
月收入 |
其中:1.公积金缴存基数 元;2.其他收入 元 |
||||||||||||
是否为抵押人 |
□是 □否 |
与借款人关系 |
|
||||||||||
贷款申请事项 |
|||||||||||||
贷款金额 |
元 |
贷款期限 |
年 |
||||||||||
贷款类型 |
□公积金贷款 |
□组合贷款 其中:商业贷款金额 元 |
|||||||||||
贷款用途 |
□购买 |
||||||||||||
贷款还款方式 |
□等额本息还款法 □等额本金还款法 □其他 |
||||||||||||
受委托银行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 □其他 |
||||||||||||
受委托贷款银行网点名称 |
|
||||||||||||
还款账户户名 |
|
还款账号 |
|
账户开户银行名称 |
|
||||||||
借款用途信息 |
|||||||||||||
售房人(施工方)名称 |
|
房屋交易网签合同编号或不动产权证书号 |
|
||||||||||
贷款房屋坐落 |
|
||||||||||||
房屋总价 |
元 |
房屋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购房首付款 |
元 |
房屋套内面积 |
平方米 |
||||||||||
房屋性质 |
□新建商品房 □存量房 □保障性住房 □其他 |
||||||||||||
担保方式信息 |
|||||||||||||
□抵押担保 |
是否为贷款用途对应房屋 是 否 |
||||||||||||
抵押人信息(非申请人) |
姓名 |
|
证件号 |
|
|||||||||
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非贷款用途对应房屋抵押信息 |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房屋坐落 |
|
||||||||||||
担保人信息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联系电话 |
家庭固定电话 |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婚姻状况 |
|
单位固定电话 |
|
||||||
户口所在地 |
|
本人移动电话 |
|
||||||||||
家庭住址 |
|
邮编 |
|
个人电子邮件地址 |
|
||||||||
单位名称 |
|
现单位工作年限 |
|
已工作年限 |
|
||||||||
单位地址 |
|
单位邮编 |
|
||||||||||
职业 |
|
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
||||||
月收入 |
其中:1.公积金缴存基数 元;2.其他收入 元 |
||||||||||||
是否为抵押人 |
□是 □否 |
与借款人关系 |
|
||||||||||
担保人信息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联系电话 |
家庭固定电话 |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婚姻状况 |
|
单位固定电话 |
|
||||||
户口所在地 |
|
本人移动电话 |
|
||||||||||
家庭住址 |
|
邮编 |
|
个人电子邮件地址 |
|
||||||||
单位名称 |
|
现单位工作年限 |
|
已工作年限 |
|
||||||||
单位地址 |
|
单位邮编 |
|
||||||||||
职业 |
|
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
||||||
月收入 |
其中:1.公积金缴存基数 元;2.其他收入 元 |
||||||||||||
是否为抵押人 |
□是 □否 |
与借款人关系 |
|
||||||||||
□机构保证担保 |
保证机构名称 |
||||||||||||
借款申请人承诺 一、承诺上述内容为本人自愿填写,并作为申请借款依据。 二、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承诺如实告知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贷款业务时应知情事项(如曾用名下是否登记房产),如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文件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同意并授权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申请人、担保人、抵押人及其他共有人所提供的所有资信、资料进行查询核实,并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信息系统查询贷款相关人员个人信用信息,申请人贷款如逾期,本人同意贷款人查询贷款相关人员个人信息。 四、同意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本人贷款信息向人民银行等征信机构提供,包括本人不良还款记录信息。 五、借款申请人已知悉所申请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贷款政策,并同意按照所申请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六、共同申请人作为共同还款义务人,与借款人共同保证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时归还借款本息,若违约愿接受强制执行。 七、同意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用于冲还该笔公积金贷款,同意所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本人贷款逾期未偿还的情况下扣划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偿还欠款。 八、在贷款发放前出现如借款人(共同申请人)停止正常缴存公积金或发生婚姻状态变化等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或明显有碍贷款资金安全情形的,同意所申请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停止发放贷款并解除相关已签署的合同。 九、如贷款发放后,抵押担保或保证担保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积极配合办理相关变更业务。同时购房人已知晓本人所购房产存在无法按期交付、土地及房产已被查封等潜在风险。 十、借款申请人同意接收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个人客户短信服务,并承诺因个人原因造成预留手机号码变更或遗失,导致贷款人的短信误发或信息泄露,免于追究责任。 十一、本人对该申请表内容已核对无误,是本人真实意愿,以上所填内容及其所附资料完全属实,如填写内容失实或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签字: 抵押人(非申请人)签字: 担保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附件3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
办事指南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 |
|||||||||||||||||||||||||
牵头部门 |
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
联办机构 |
各级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税务、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部门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62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
咨询投诉方式 |
电话:0931-12329 |
|
|
||||||||||||||||||||||
联办效能 |
|||||||||||||||||||||||||
单办件 办理时间 |
62个工作日 |
一事联办 办理时间 |
15个工作日 |
||||||||||||||||||||||
单办件 跑动次数 |
8次跑动 |
一事联办 跑动次数 |
2次跑动 |
||||||||||||||||||||||
单办件 递交材料 |
20份材料 |
一事联办 递交材料 |
12份材料 |
||||||||||||||||||||||
单办件 办理环节 |
10个环节 |
一事联办 办理环节 |
2个环节 |
||||||||||||||||||||||
基本信息 |
|||||||||||||||||||||||||
事项名称 |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 |
事项类型 |
承诺件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场 次数 |
1 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62个 工作日 |
||||||||||||||||||||
适用对象说明 |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行使层级 |
市级 |
事项审查类型 |
串并联办理 |
||||||||||||||||||||
涉及的 内容 |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抵押登记等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 机关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各级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税务、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部门 |
网办深度(等级) |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住房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无 |
||||||||||||||||||||||||
受理条件 |
|||||||||||||||||||||||||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事项的受理条件如下: 1.房屋产权权属清晰; 2.无交易限制; 3.明确付款方式。 “个人身份信息核验”事项的受理条件如下: 借款申请人个人身份信息需要核验的。 “婚姻信息核验”事项的受理条件如下: 借款申请人婚姻信息需要核验的。 “贷款审批”事项的受理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合法的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正常缴存满6个月; 4.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5.购买首套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能够支付不低于国家规定比例的首付款; 6.符合申请贷款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认定标准; 7.提供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式; 8.家庭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借款合同面签”事项的受理条件如下: 借款人提供审查并获得批准的。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事项的受理条件如下: 申请人购买住房,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申报缴纳相关税费。 “不动产抵押登记”事项的受理条件如下: 1.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为存在产权纠纷的不动产。 |
|||||||||||||||||||||||||
申报材料 |
|||||||||||||||||||||||||
材料名称 |
来源 渠道 |
材料 类型 |
材料 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下载 |
纸质材料规格 |
填报须知 |
|||||||||||||||||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
申请人 自备 |
原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空白表格 样例表格 |
A4 |
材料 真实 |
|||||||||||||||||
身份证明 |
申请人 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空白表格 样例表格 |
A4 |
材料 真实 |
|||||||||||||||||
婚姻状况证明 |
申请人 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空白表格 样例表格 |
A4 |
材料 真实 |
|||||||||||||||||
首付款证明 |
申请人 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空白表格 样例表格 |
A4 |
材料 真实 |
|||||||||||||||||
贷款用途证明 |
申请人 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空白表格 样例表格 |
A4 |
材料 真实 |
|||||||||||||||||
贷款担保资料 |
申请人 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空白表格 样例表格 |
A4 |
材料 真实 |
|||||||||||||||||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证明等贷款收款账户资料 |
申请人 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空白表格 样例表格 |
A4 |
材料 真实 |
|||||||||||||||||
贷款还款账户资料 |
申请人 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空白表格 样例表格 |
A4 |
材料 真实 |
|||||||||||||||||
不动产登记 申请书 |
申请人 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空白表格 样例表格 |
A4 |
材料 真实 |
|||||||||||||||||
不动产登记 证明 |
申请人 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空白表格 样例表格 |
A4 |
材料 真实 |
|||||||||||||||||
房屋交易双方身份证 |
申请人 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空白表格 样例表格 |
A4 |
材料 真实 |
|||||||||||||||||
户口簿 |
申请人 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1 |
必要 |
空白表格 样例表格 |
A4 |
材料 真实 |
|||||||||||||||||
法定依据 |
|||||||||||||||||||||||||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
法律法规名称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
颁发 机关 |
国务院 |
||||||||||||||||||||||||
实施 日期 |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
||||||||||||||||||||||||
条款 内容 |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
办理流程 |
|||||||||||||||||||||||||
|
|||||||||||||||||||||||||
联办事项 |
|||||||||||||||||||||||||
事项名称 |
办件类型 |
受理部门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审批结果样本 |
办事指南 |
||||||||||||||||||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
承诺件 |
税务部门 |
票据 |
完税 证明 |
否 |
无 |
点击前往 |
||||||||||||||||||
不动产抵押登记 |
承诺件 |
自然资源部门 |
证照 |
不动产登记抵押证明 |
否 |
无 |
点击前往 |
||||||||||||||||||
服务成效 |
|||||||||||||||||||||||||
减时间 |
通过“一网受理”,多部门协同办理,减少群众等待时间,事项累积办理时间由将近62个工作日减少至不超过15个工作日。 |
||||||||||||||||||||||||
减跑动 |
通过协同办理、全流程办理,申请人不用不同部门跑,跑动次数大大减少,跑动次数由8次减少至“最多跑2次”,甚至“零跑动”。 |
||||||||||||||||||||||||
减材料 |
通过“多表合一,一表申报”,并结合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大幅精简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相同的不重复提交,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从20份减至12份。 |
||||||||||||||||||||||||
减环节 |
通过整合办事事项,重塑办事流程,申请人办事环节由目前的10个业务环节减少至2个环节。 |
||||||||||||||||||||||||
常见问题 |
|||||||||||||||||||||||||
问:什么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
|||||||||||||||||||||||||
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
问:应该到哪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
|||||||||||||||||||||||||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应在各地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提交贷款申请。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