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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
肃
省
营
商
环
境
建
设
局
甘
肃
省
大
数
据
中
心
甘营商〔2024〕12
号
甘肃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甘肃省大数据中心
关于印发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
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兰州
新区经济发展局:
为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制定了《甘
肃省关于推行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
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实施方案》,并征求了省直各有关部门、
文件
-
2
-
中央在甘各单位意见建议,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
实。
甘肃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甘肃省大数据中心
2024
年
4
月
26
日
-
3
-
甘肃省关于推行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
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暨企业上市
合法合规信息核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
深化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解决市场
主体在开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
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
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
《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把“高效办成一
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坚持需
求导向、依法依规、应替尽替、便捷高效的原则,加强公共信
用信息应用创新,推广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切实优化企业上市等领域多方
开具证明问题。在高效办成企业上市“一件事”基础上,拓展
专用信用报告应用领域和场景,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
-
4
-
的重要支撑作用,全面提升各类经营主体感受度、满意度,打
造西部一流、全国靠前的甘肃营商环境。
二、适用范围
(一)市场主体范围。
包括全省区域内注册的公司、非公
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
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社会组织等
。
(二)违法记录范围。
包括全省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有关中央驻甘
单位对企业、社会组织的违法犯罪、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
的除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依法列入无违法违规证明事项
信息。市场主体刑事领域的违法记录,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三)应用范围。
专用信用报告的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场景:行政服务应用,主要在政务服务事项、优惠政策兑现、
资金支持、评优评先、资格审查等方面;商务应用,主要在招
标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金融市场应用,主要在
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等方面。
三、重点任务
(一)夯实数据基础。
按照数据归集责任清单(附表
1),
全省相关领域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中央在甘单位等负责实时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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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补充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需核查的各类信用信息,在省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量归集共享,并对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
真实性、及时性负责,确保市场主体在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
违法违规信息全面、准确、真实、及时归集至省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深化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全省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
台数据对接,确保数据实时交换共享、完整一致。
(省营商环
境建设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负责;
以下工作任务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均为责
任主体,不再一一列出)
(二)升级业务系统。
推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全省一
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信用中国(甘肃)”服务专区,在甘肃政务服务网新增专用
信用报告替代企业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和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
息核查“一件事”服务事项,公布相关办事指南、操作流程。
在“信用中国(甘肃)”网站、APP、小程序增加专用信用报告
专栏,提供专用信用报告申请、下载、打印、核验等服务。推
进专用信用报告嵌入甘快办等业务流程,实现专用信用报告网
上办、掌上办、自助办。
(省经济研究院、省大数据中心按职
责负责)
(三)建全工作机制。
相关部门要建立申诉快速办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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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专用信用报告中有关信息的异议、更正、更新、修复等事项
进行快速处理。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机制,防止数
据被非法获取、篡改、泄露、损毁或不当利用。
(省营商环境
建设局、省经济研究院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
位按职责负责)
(四)完善应用管理。
开展专用信用报告应用统计分析,
按照业务推进需要,全方位、多维度透视存在问题,评估应用
成效。全面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需要,将专用信用报告嵌
入部门业务系统和工作流程。
(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省经济研
究院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负责)
(五)全面组织实施。
2024
年
5
月,上线专业信用报告查
询模块,完成业务流程设计和平台网站系统升级及相关平台嵌
入,进入系统试运行,实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企业上市无违法
违规记录证明。6
月
1
日起,在
38
个领域推广使用专用信用报
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附件
2)。
(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省经济研究院、省大数据中心按职责负责)
(六)拓展应用范围。
按照“成熟一批、拓展一批”的原
则,持续梳理各级各行业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中无违法违规
证明、行政合规证明需求的高频事项,积极推动专用信用报告
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应用。
(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牵头,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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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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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同。
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统筹推进全省专
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工作。各地各部门要
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抓好数
据归集和推进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推
广应用中的问题,跟踪评估全省推行情况,优化扩展服务功能。
(二)提升服务质效。
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要设立信
用窗口,配备专员提供专用信用报告线下帮办代办服务,开展
服务人员业务办理和系统实操培训,完善异议申诉和信用修复
机制,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坚持高效集约。
高效办成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
查“一件事”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纳入政务服
务平台管理和办理,不新建信息系统,最大限度节约成本,避
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
(四)加强宣传推广。
各市州、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推
广,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引导各行业各领域应用专用信用报
告替代各类证明。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确
保经营主体充分知晓并享受便利,营造良好氛围。
(五)建立长效机制。
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省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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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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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建立健全数据归集、应用拓展、成效评价、监督考核等工作
机制,及时跟踪评估全省推行情况,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持续
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附表:1.数据归集责任清单
2.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领域
-
9
-
附表
1
数据归集责任清单
序
号
涉及领域
数据范围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称
责任单位
1
城市管理
行政处罚
省住建厅、各市(州)
2
自然资源和规划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矿业权人严重失信名单、地质勘
查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测绘
资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城乡规
划乙级资质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
省自然资源厅、各市
(州)
3
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
单、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
单
省人社厅、各市(州)
4
生态环境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
省生态环境厅、各市
(州)
5
市场监管
经营异常名录(经
营异常状态)、行
政处罚、严重违法
失信主体名单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省市场监管局、各市
(州)
6
卫生健康
行政处罚、严重违
法失信主体名单
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
省卫生健康委、省疾
控局、各市(州)
7
文化旅游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文化和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
省文化和旅游厅、各
市(州)
8
安全生产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省应急厅、各市(州)
9
住房城乡建设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工程建设
领域黑名单、物业服务企业黑名
单
省住建厅、各市(州)
10
住房公积金
行政处罚
省住建厅、各市(州)
11
科技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学术期刊黑名单
省科技厅、各市(州)
12
交通运输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名
单、运输物流行业严重失信黑名
单
省交通运输厅、各市
(州)
-
10
-
序
号
涉及领域
数据范围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称
责任单位
13
税务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省税务局、各市(州)
14
水利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黑名单
省水利厅、各市(州)
15
消防安全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消防安全领域黑名单
省消防救援总队、各
市(州)
16
通信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网络信用黑名单
省通信管理局
17
发展改革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公共资源配置黑名单、城市轨道
交通领域黑名单、价格失信主体
名单
省发展改革委、各市
(州)
18
教育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省教育厅、各市(州)
19
工业和信息化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信息消费领域企业黑名单
省工信厅、各市(州)
20
公安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省公安厅、各市(州)
21
民政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危
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权益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社会救助领域信用
黑名单、养老服务领域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名单
省民政厅、各市(州)
22
司法行政
行政处罚
省司法厅、各市(州)
23
财政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
估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省财政厅、各市(州)
24
农业农村
行政处罚
省农业农村厅、各市
(州)
25
退役军人事务
行政处罚
省退役军人厅、各市
(州)
26
林草
行政处罚
省林草局、各市(州)
27
广播电视
行政处罚
省广电局、各市(州)
28
体育
行政处罚
省体育局、各市(州)
29
统计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省统计局、各市(州)
-
11
-
序
号
涉及领域
数据范围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称
责任单位
30
医疗保障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医疗保障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省医保局、各市(州)
31
人防
行政处罚
省国动办、各市(州)
32
地方金融
行政处罚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33
能源
行政处罚
省能源局、各市(州)
34
粮食和物资储备
行政处罚
省粮食和储备局、各
市(州)
35
畜牧兽医
行政处罚
省农业农村厅、各市
(州)
36
药品安全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医药行业失信企业黑名单
省药监局、各市(州)
37
新闻出版
行政处罚
省新闻出版局、各市
(州)
38
版权
行政处罚
省版权局、各市(州)
39
电影
行政处罚
省电影局、各市(州)
40
保密、密码管理
行政处罚
省委机要和保密局、
各市(州)
41
档案
行政处罚
省档案局、各市(州)
42
银行保险
行政处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甘肃监管局、人
民银行甘肃省分行、
各市(州)
43
气象
行政处罚
省气象局、各市(州)
44
地震
行政处罚
省地震局、各市(州)
45
法院失信执行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失信被执行人
省法院、各市(州)
46
烟草专卖
行政处罚
各市(州)
47
邮政
行政处罚、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快递领域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
-
12
-
附表
2
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实施领域
序号
领域
省级责任单位
1
发展改革
省发展改革委
2
经济信息化
省工信厅
3
商务
省商务厅
4
科技
省科技厅
5
公安
省公安厅
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省人社厅
7
自然资源和规划
省自然资源厅
8
生态环境
省生态环境厅
9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
省住建厅
10
交通运输
省交通运输厅
11
农业农村
省农业农村厅
12
水利
省水利厅
13
卫生健康
省卫生健康委
14
安全生产(应急)
省应急厅
15
消防
省消防救援总队
16
市场监管
省市场监管局
17
地方金融监管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18
医疗保障
省医保局
-
13
-
序号
领域
省级责任单位
19
住房公积金管理
省住建厅
20
税务
省税务局
21
文化和旅游
省文旅厅
22
知识产权
省市场监管局
23
教育
省教育厅
24
民政
省民政厅
25
财政
省财政厅
26
林业
省林草局
27
人防
省国动办
28
气象
省气象局
29
烟草专卖
省烟草专卖局
30
民族宗教
省民委
31
法院失信执行
省法院
32
药品监管(安全)
省药监局
33
体育
省体育局
34
广电
省广电局
35
物业管理
省住建厅
36
银行保险
人行甘肃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甘肃监管局
37
文物
省文旅厅
38
房地产开发和中介
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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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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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委有关部门,省法院。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甘肃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办公室
2024
年
4
月
26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