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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9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我市出台印发了《酒泉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酒政办发〔2022〕153号)。

《实施方案》以“全主体、全流程、全覆盖、全过程”为原则,以“服务、协作、共享、监督、创新”为理念,从强化项目前期服务,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管理三个方面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通过压缩审批时间、缩短备件时间、节约申报时间、减少修改时间、降低验收时间、实行帮办代办,推行靠前服务,持续优化流程创新机制,推动系统升级改造,深化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通过深化区域评估和推行“用地清单制”,全面开展前期辅导和帮办代办,助推项目前期策划生成,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能够顺利落地;通过完善审批服务“四个清单”、推行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分级分类管理、“一个章子管挖占”、图纸数字化管理、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多段式”联合验收、无感市政报装、“联合测绘”等措施,全面实现房建市政项目“拿地即开工”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通过建立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大数据分析中心、实行电子证照、电子批复和电子印章,实现“一次都不跑,全在线上跑”的目标。我市除交通、水利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8类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65个工作日;交通、水利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


来源:酒泉市住建局驻行政服务中心首席代表 黄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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