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激发大众消费潜力,拓展大宗商品消费,推动全市消费持续升温

今年以来,酒泉市坚持把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和恢复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激发大众消费潜力,拓展大宗商品消费,推动全市消费持续升温。一季度,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3.6亿元,同比增长18.1%,高于全省9.3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省第一,高于市上调度目标6.1个百分点。

一是紧紧围绕老百姓需求扩大消费。利用疫情后消费需求回升的有利时机,抢抓元旦、春节、元宵节、妇女节等重要消费节点,市县两级筹措资金5288万元先后举办家电家装下乡、“享约春天 寻味酒泉”美食节、春季大型汽车展销会等活动23场次,带动消费7.8亿元,拉动全市社零增长8.3个百分点。居民食品、商品类消费同比增长53%,服装、鞋帽、化妆品类消费同比增长150%以上,特别是美食节活动集中各县市区特色美食,5天客流量达28.6万人次,营业额达5715万元,带动周边消费1亿元。

二是紧紧围绕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工作。对全市限上企业开展“包抓联”“六必访”。一季度我市成品油销售同比增长40.1%,高于全省23个百分点,拉动社零增长4.5个百分点。开展购车补油卡促销活动,带动一季度汽车销售同比增长11.4%,高于全省8.6个百分点,拉动社零增长1个百分点。

三是紧紧围绕消费趋势发挥政策效用。制定了《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复商复市若干措施》、《2023年全市强商贸促消费扩内需行动方案》等政策,及时兑现《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促进消费市场持续稳定实施方案》奖补政策,对2022年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44户企业落实奖补资金183万元,及时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激发了消费市场活力。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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