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出台激励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13条措施

为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3月9日,酒泉市政府研究出台了《酒泉市激励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措施》,从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严格落实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推动地下停车位销售使用、实行农民进城购房奖补、保障购房户子女平等入学、加大社会保障力度、鼓励进城就业创业、实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政府补贴政策、引导房企让利销售、落实引进人才安居补助政策、对多孩家庭给予购房补贴优惠政策、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等方面进行激励。

在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方面。

一是支持商业银行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开发企业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和实际情况,可分多次提取预售资金,确保各阶段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二是对符合“已购、逾期、难交付”专项借款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在支持购房群体购房补贴方面。

一是实行农民进城购房奖补。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且进城购房的,每年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养老补助。对进城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房)的农民,享受农房建设贴息贷款支持政策;二是凡在酒就业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外地人员,购买首套住房时可享受购房补贴,购买“二手房”补贴标准为200元/㎡,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标准为150元/㎡;三是对多孩家庭给予购房补贴优惠政策。符合政策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住房(含“二手房”)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住房(含“二手房”)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四是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租售并举的方式,提高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效率,新购买住房并购买地下停车位的,给予每户2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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