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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搬进“安居所 ”迁进“幸福里”

近年来,酒泉市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让老百姓幸福就是党的事业”的谆谆教导,紧紧围绕“民之所忧、民之所盼、民之所急”,全市上下一心、勠力同行,紧锣密鼓、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搬迁政策红利,实现“搬离危险区,迁进安居所,开启新生活”的目标。

一是高位谋划促落实,抓牢“两线”增指标。酒泉市始终坚持把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安排部署、高位谋划推进、高频向上争取。从摸排调查到三级认定,从规划选址到竣工安置,从资金拨付到财政清算,都由市县两级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督办,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推进,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乡镇组织实施的搬迁工作“责任链”。至目前,酒泉市第一批3044户搬迁任务,已全部完成三级认定、搬迁协议签订安置点开工建设工作。今年以来,酒泉市紧紧抓住地震断裂带和房屋抗震设防两条主线,把避险搬迁与农房改造紧密结合,以“整村整组”和“搬出安全、搬进幸福”为目标,多频次、靶向精准摸排,全市新增搬迁对象2587户已纳入年度搬迁任务并全部完成三级认定,1074户搬迁对象已签订搬迁协议,剩余基础工作正在全力推动落实。

二是科学选址促集中,配齐“基础”强安置。酒泉市严格按照“四靠近”“四达到”“四避开”要求,以着力打造新型农村安全人居环境为目标。将零星村组群众归拢集中,今年计划建设98个集中安置点,安置2310户,已建成“百户”集中安置区21个,自搬迁工作实施以来,全市先后整合乡村振兴、交通、住建等部门各类政策,新建道路65.8公里,铺设给水管网44.6公里,架设电缆56.4公里。配建党群服务中心19个、文化广场21个、养老互助院10个、污水处理站21座,清洁能源供暖设备1295个,让群众搬的安全、住的温暖、过的幸福。

三是资金保障促落实,配套“产业”促发展。2023年,省级下达我市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20610万元,已全部兑付到户,兑付率100%;2024年省级第一批补助资金9132万元拨付任务县(市、区),目前,5968.5万元已兑付到户,兑付率65.36%,让群众看到了真金实银的实惠。我市坚持以集中安置点建设为核心,形成“多渠道引水、单龙头放水”的资金整合机制,整合各类资金2.54亿元,不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充分发挥政策同向发力的联动效应,围绕“N+”做足文章。引导搬迁群众将特色养殖、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温室种植相结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肃州区制种及蔬菜产业、金塔县高标准日光温室、玉门市清泉人生果、瓜州蜜瓜及黑枸杞、敦煌旅游及李广杏、肃北雪山牛羊肉加工等,让搬迁群众吃上家门口的“产业饭”,实现“一县一特色”让搬迁群众发展产业或就近务工。

四是全力攻坚拆危旧,着力促进展新颜。酒泉市按照省政府“6月底前完成拆旧,9月底前完成复垦复绿”工作要求及“一户一宅、占新腾旧”的政策要求,制定拆旧复垦工作方案,成立拆旧工作专班,配套旧房拆除、垃圾运送资金,从机制和资金做好坚实保障;肃州区采取“领导包村、干部包户”和“一周一统计、一调度、一通报”措施,每户配套5500元旧房拆除费用;玉门市将拆除旧房全流程包干到组,分户到人,每户配套5000元旧房拆除费用,对整组拆除的按1.5万元/户进行补助;金塔县采取“县级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村、乡村两级干部包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每户配套3000-5000元旧房拆除费用,加快拆旧工作进度;肃北县坚持“一户一研判、一户一方案”的原则,定目标、定时限,全力推进旧房拆除。目前全市完成旧房拆除1159户,拆除率50.95%。新房不动产权证办理879户,办证率38.64%。目前全市完成旧房拆除1159户,拆除率50.95%。新房不动产权证办理879户,办证率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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