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紧紧围绕国家、省上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聚焦当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针对性推动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一是高位部署,自上而下持续推动。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制定总体方案,明确年度“八大行动”及重点攻坚任务,制定部门30个子方案,形成“1+30”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框架和工作合力。落实酒泉市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计分析、监督检查、约谈通报、考核评价等五项工作制度,成立专班,“线上+线下”动态调度、定期通报晾晒、常态督导检查、市县协同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至目前,市级党委政府专题研究25次、开展现场督导检查47次;各县市区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题研究303次、现场督导检查668次,市安委会9次通报相关情况,确保攻坚行动持续高效开展。
二是突出重点,排查隐患聚力攻坚。制定《酒泉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责任追究办法》《64个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汇编》,进一步压实了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启动“企业单位日排查、行业部门周排查、分管领导月排查、主要领导季排查”工作机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审核销号和统计分析制度。至目前,共开展判定标准宣传解读1573次、覆盖8.2万余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4万余家次,发现问题隐患3.71万条、完成整改3.65万条、整改率98.4%,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167条,完成整改1152条,整改率98.7%,对未整改的事故隐患均实施了管控措施,做到了闭环销号管理。
三是强化执法,突出抓好督导帮扶。建立部门安全生产专家库和分级分类执法企业名单,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执法、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先后行政处罚企业757次、罚款1148.3万元,一案双罚41次,责令整改企业40家,闭库销号尾矿库1个,公布典型执法案例40个,追责问责22人,起到了“震慑一批、警示一片”的作用。同时,积极指导帮扶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998家(次),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企业182家,选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18家。
四是科技赋能,提升安全监管能力。以抓好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为突破点,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综合运用“互联网+安全监管”,指导危化重大危险源、煤矿、粉尘涉爆等领域企业安装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445家,治理“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20起,安装配备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6154个,升级改造老旧场所消防设施37个,整改完成新增自建房隐患1101栋,电梯隐患375台,改造铁路平交道口2个,水库除险加固3次,打通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884个,建设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53.04公里。全市4个化工园区72户危化企业、20户矿山企业监控视频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地震局与市应急局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酒泉市数字安全运营中心建成启用,全市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全面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