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 “秒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康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精神,推进“不来即享”,按照《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秒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陇政办发〔2020〕48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梳理、审核、汇总,形成了《康县县级“秒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标准,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一)“秒批”标准。对审批流程相对简单、承诺办理时限相对较短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即来即办、即来即批”的快速审批服务。一是窗口“秒批”。审批部门通过充分授权窗口,对现场申办的事项,“秒批”结果现场“立等可取”。二是在线“秒批”。审批部门通过优化流程、精简材料、数据共享、自动比对、提高后台审批速度等方式,对通过PC端、移动端或自助服务端申办的事项,实现线上申请、自动审批、即时出具审查结果、在线签发电子证照或快递寄送证照,“秒批”结果快递上门送达和电子证照在线送达。

(二)“不见面”审批(服务)标准。通过线上办理或快递办理方式,实行申请人与审批部门全过程不见面的审批服务。一是线上办理。申请人通过实名注册、线上申请、线上上传申报材料并承诺材料真实性的方式办理事项,审批部门在申请人申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办结,并通过在线签发电子证照或快递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手中,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二是快递办理。申请人可以选择快递申请资料的方式办理事项,审批部门在申请人申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办结,并通过快递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

随着信息共享应用的不断深化,逐步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对一些高频的、办事流程相对简单、和企业群众紧密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逐步推行在线“秒批”。

二、动态管理,积极推进“秒批”和“不见面”审批(服务)

“秒批”和“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采取动态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不断探索,持续推进线上办事,通过充分授权、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规范办事规则、推广应用政务智能一体机、运用共享数据和电子证照等措施手段,逐步扩大“秒批”和“不见面”审批(服务)范围,成熟一批、公布一批。10月份前梳理公布县级第二批“秒批”和“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对实现“秒批”“不见面”审批(服务)的事项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准确梳理、填写相关要素,确保系统数据与清单保持一致,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清晰的办事指引。

三、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单位)按季度将“秒批”“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推进情况书面反馈县政府办公室,要不断总结经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各乡镇要同步推进“秒批”“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确保办事不求人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将适时对“秒批”“不见面”审批(服务)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办事“少跑腿”“不见面”,达到“办事不求人”的目的。

 

附件:1.“秒批”清单.xls(第一批)

          2.“不见面审批”清单.xls(第一批)

 

                                          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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