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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及查验的通告(第3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及查验的通告(第31号)

为切实发挥核酸检测筛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预警作用,织密兜牢全县监测预警网络,根据《陇南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常态化核酸检测及查验实施细则的通知》(陇疫防办明电发〔2022〕181号)要求,现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和查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频次

按照“一周全覆盖”核酸检测的要求,对各类人群按风险高低开展1天1次到1周1次不同频次的定期核酸检测(见康县常态化核酸检测人群分类表)。

二、采样时间和地点

全县共设置采样点27处(见康县常态化核酸采样点一览表)。

三、检测结果应用

进入居民小区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聚集性场所、营业场所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类单位、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相关人员由行业监管部门和单位负责,按照各类人员核酸检测频次要求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严格进行查验

全县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经营主体、乡镇村组社区要按照“逢进必查、不漏一人”要求,确定专人负责进入本单位、本场所、本小区人员核酸检测证明的查验工作。

五、注意事项

1.等候采样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提前打开“甘肃健康码”(未注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系统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或证件号码,由工作人员手动录入)。各采样点要对老弱病残孕、幼儿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

2.采样完毕后请立即离开,不得在采样现场逗留。

3.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请就近前往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采样。

4.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勿进行核酸采样。

六、法律责任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不按照要求落实核酸检测、进出各类场所拒不配合查验的个人、不履行核酸检测及查验责任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将根据省、市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康县常态化核酸检测人群分类表
序号
检测频次
人员类别
1
(一)
1天1检(6类)
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
2
核酸采样、检测人员
3
入境邮件快件从业人员
4
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工作人员(包括转口经营)(作业期间)
5
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作业期间)
6
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作业期间)
7
(二)
每周2检
(27类)
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
邮政快递从业人员
9
残疾人服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10
医疗废物、医疗垃圾处理场所工作人员
11
外卖工作人员
12
农贸(集贸)市场从业人员
13
其他冷链工作人员
14
餐饮机构工作人员
15
普通酒店、宾馆工作人员
16
星级酒店宾馆工作人员
17
电影院工作人员
18
文化娱乐从业人员、旅游从业人员(导游、导管中心、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包车)
19
体育场馆及体育活动工作人员
20
餐具消毒及配送企业从业人员
21
月子中心、母婴保健机构工作人员
22
医疗按摩、医疗美容、医疗保健场所工作人员
23
沐浴行业从业人员
24
装修服务人员
25
交通运输企业(含高速公路服务区)从业人员
26
商场(含服装批发市场)、超市从业人员
27
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
28
宗教场所人员
29
民宿从业人员
30
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工作人员、环卫工作人员
31
货运场站、物流园区工作及司乘人员
32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废旧物品回收、处理)从业人员
33
药店销售人员
34
(三)
每天20%,每周全覆盖
(共8类)
学校和托幼机构人员
35
培训机构人员
36
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人员
37
精神专科医院人员
38
监狱、戒毒所等狱所人员
39
看守所、拘留所等监所人员
40
工业园区、中小企业从业人员
41
大型企业从业人员
42
建筑工地人员
43
(四)
每周1检人群(1类)
除以上人群的其他居民
44
(五)
落地检测
“两站一场”、交通查验点来(返)甘人员、省内有疫情的县(市、区)来(返)康人员
45
(六)
即时检测
(1类)
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物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将信息推送辖区村(社区),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
康县常态化核酸采样点一览表
序号
地域
采样点名称
采样时间
联系人
对应送检实验室
联系电话
1
城区
康县第一人民医院
24小时
宋治孝
县医院
13519393514
2
市政广场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县医院
3
西出口广场
杨霞
中医院
15309391039
4
太石乡
康县太石乡卫生院
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韩刘爱
县医院
15097203223
5
周家坝镇
康县周家坝镇卫生院
祁斐
县医院
15095745630
6
周家坝镇
康县周家坝卫生院李山分院
巩克斌
县医院
15193921402
7
平洛镇
康县平洛镇中心卫生院
梁旭
县医院
13993902697
8
望关镇
康县望关镇卫生院
罗德芳
县医院
18993949999
9
长坝镇
康县长坝镇卫生院
蒋康蜀
县医院
15809342372
10
大堡镇
康县大堡镇中心卫生院
苏昱堃
县医院
13830955510
11
寺台镇
康县寺台乡卫生院
毕勇
县医院
18993935461
12
云台镇
康县云台镇中心卫生院
豆世斌
县医院
13993993517
13
大南峪镇
康县大南峪镇卫生院
吕应红
县医院
13830934152
14
迷坝乡
康县迷坝乡卫生院
周保华
县医院
13830933975
15
王坝镇
康县王坝镇卫生院
江城福
县医院
18706958210
16
城关镇
康县城关镇卫生院
王雪雯
县医院
15378047022
17
碾坝镇
康县碾坝镇卫生院
田志鹏
县医院
13919553829
18
豆坝镇
康县豆坝镇卫生院
付青宁
县医院
15109491883
19
店子乡
康县店子乡卫生院
袁兴武
县医院
15009393618
20
岸门口镇
康县岸门口镇卫生院
雍奎选
县医院
13830933582
21
白杨镇
康县白杨乡卫生院
白富宝
县医院
18394961820
22
两河镇
康县两河镇卫生院
万江春
县医院
18393148180
23
三河坝镇
康县三河坝乡卫生院
袁得胜
县医院
13919563531
24
三河坝镇
康县三河坝卫生院秧田分院
杨晓
县医院
15097204930
25
铜钱镇
康县铜钱乡卫生院
赵邦军
县医院
15009393817
26
阳坝镇
康县阳坝镇中心卫生院
崔东玉
县医院
13830904568
27
阳坝镇
康县阳坝镇卫生院托河分院
张礼明
县医院
13993982235

来源: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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