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断缴后有哪些影响?
答:(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个人账户划入(灵活就业人员除外)、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67种)、门诊使用“双通道”管理谈判药品、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院前三日急诊医疗费用保障保、住院医疗费用保障及生育相关待遇(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和产前门诊检查待遇)。按规定缴够年限退休后不用缴费即可终身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中断缴费的,其中断时间未超过90日的,在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超过90日的,在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缴费之日起,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满后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普通门诊、门诊“两病”(糖尿病、高血压)和门诊慢特病(68种)、门诊使用“双通道”管理谈判药品、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院前三日急诊医疗费用保障保及住院医疗费用保障,大病保险报销;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等低收入困难群体享受参保资助和医疗救助。
根据我市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参保缴费后设置待遇等待期。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或上一年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参保后设置90日的固定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30日。参保人员可通过补缴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补缴1年可减少30日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180日。如果由于自身原因错过集中缴费期导致断缴,应在补缴期尽快补缴,补缴后断保期间待遇不追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