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部门 | 省市场监管局 |
| 改革事项 | 食品小作坊登记 |
| 许可证件名称 |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
| 设定依据 | 《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 |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改革方式 | 优化审批服务 |
| 具体改革举措 | |
| 1.简化登记申请材料,将原需提交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取消,改为内部核验, 申请人只需提交登记申请书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拟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说明及原辅料、食品添加剂清单即可办理登记。2.将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
| 1.县级人民政府将食品小作坊的监督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存在的区域性普遍性的食品安全问题组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或者专项检查。2.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查检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抽样检验,依法委托符合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对消费者反映较多和本行政区域内消费量大的食品进行重点抽样检验。 | |
食品小作坊登记
发布时间:2023-02-23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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