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兰州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兰州新区“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330kV汇集升压站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要求,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韩俊榕
联系电话:0931-825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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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楼649室
邮编:730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兰州新区“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330kV汇集升压站 | 工程主要建设一座330kV升压站,本期新建2台360MVA主变(#1、#2主变),预留2台240MVA主变位置(#3、#4主变),本期#1主变装设2×45MVar全容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本期#2主变装设2×40MVar全容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330kV配电装置远期规划 3个出线间隔,4个主变间隔;本期新上2个主变进线线间隔,1个出线间隔;本期及远期 330kV 配电装置均采用单母线接线;110kV配电装置在2#主变新上1回出线间隔,1回主变间隔;35kV配电装置:1#主变采用单母线双分支接线,35kV出线26回;站址南侧预留储能区域;配套新建330kV输电线路全长约7.5公里。 | 兰州新区上川镇五联村 | 兰州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中启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中的扬尘管控工作,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减轻扬尘污染。 2.严格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对电器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项目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3.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合理选择导线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加强变电站及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关限值要求,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危险废物主要为事故废油和废蓄电池,产生后由建设单位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后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2 | 甘肃金麟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200kt/a磷酸系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配套110千伏电力工程项目 | 本项目新建110kV变电站,本期主变1×50MVA,终期主变3×50MVA。本项目新建输电线路长度8.175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长度7.241km,单回电缆线路长度0.934km,均单回路架设;新建杆塔36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10基,单回路转角塔11基,单回路直线钢杆6基,单回路转角钢杆6基,双回路转角钢杆3基(单边挂线)。新建一座有效容积30m3的事故油池。 | 兰州新区西岔镇火家湾村西侧 | 甘肃金麟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 西北矿冶研究院 |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中的扬尘管控工作,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减轻扬尘污染。 2.严格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对电器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项目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3.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合理选择导线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加强变电站及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关限值要求,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危险废物主要为事故废油和废蓄电池,产生后由建设单位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后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