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高温,天气炎热,前往河(沟)道、水库、塘坝等涉水区域戏水、钓鱼人员日渐增多,为切实做好涉水活动的安全保护工作,深刻汲取以往夏季溺水事件的惨痛教训,预防下水游玩等溺水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水域管理,禁止在河(沟)道、水库、塘坝等涉水区域进行游泳等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人在河(沟)道、水库、塘坝等水域戏水、钓鱼。
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怂恿群众、学生(未成年人)到河(沟)道、水库、塘坝等涉水区域戏水游玩、水面垂钓等不安全活动,违者造成安全事故将承担全部责任。
三、社区、学校、家长要加强对学生(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监护,严防学生到河(沟)道、水库、塘坝等涉水区域戏水游玩,避免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
四、各乡镇政府要按照河(沟)道、水库、塘坝等涉水区域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巡查力度,禁止闲散人员进入河(沟)道、水库、塘坝等涉水区域。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下水戏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责任自负。对严重阻挠和干扰管理,破坏水生态环境,破坏水源或水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灵台县水务局 灵台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