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人社通〔2025〕255号《关于加大力度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经我单位发布公告、企业自主申报、资料审核,现有灵台县溪河韵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58人符合该补贴政策规定,拟给予该4家企业58人个人社会保险费补贴合计72087.22元。现将符合社保补贴的企业及人员姓名、补贴金额等情况面向社会各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4日,共7天。
监督电话:0933-3622306 0933-3621616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