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林草中心关于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甘肃子项目预警基准站工程使用林地的公示

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甘肃子项目预警基准站工程拟永久使用百里镇古城村集体林地,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甘肃子项目预警基准站工程拟永久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甘肃子项目预警基准站工程

二、建设单位:甘肃省地震局

三、批准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使用林地位置:拟使用的林地位于灵台县百里镇古城村。

五、使用林地情况

1.使用林地面积:合计0.0143公顷。

2.林地权属:拟使用百里镇古城村集体林地0.0143公顷。

3.使用林地地类:拟永久使用其他灌木林地0.0143公顷。

4.使用林地森林类别:拟永久使用地方公益林0.0143公顷。

5.林地保护等级:拟永久使用Ⅲ级保护林地0.0143公顷。

6.使用林地类型:拟永久使用其他林地0.0143公顷。

7.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情况:该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不涉及采伐林木。

六、使用林地用途:预警基准站基座。

公示提示: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共5个工作日,对申请单位拟使用林地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示期内向灵台县林草中心提出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电话0933—3621591。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单位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灵台县林草中心

2025年5月22日


来源:灵台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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