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临潭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按照中央及省、州、县纪委监委关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统一安排,持续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举报反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内容

全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单位、个人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线索。

(一)聚焦欺诈骗保行为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4.通过虚假宣传、违规减免费用、提供额外财物(服务)等方式组织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5.“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以及通过“进销存”系统造假;

6.参保人员将同一笔医药费用向医保经办机构重复申报;

7.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相关事实,获得医疗救助待遇、门诊慢特病待遇、异地居住待遇、生育津贴等医保待遇;

8.其他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二)聚焦违规诊疗行为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检验、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虚假诊疗;

3.为参保人员利用医保待遇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或实物等提供便利。

(三)聚焦药品耗材采购使用

1.串换医用耗材名称或编码;

2.超医保支付范围、超适应症使用医用耗材;

3.虚增耗材使用数量、重复计费、分解收费;

4.违规采购、使用未中选或价格虚高耗材;

5.不按规定执行集中采购政策,规避集采使用;

6.医务人员薪酬与处方、检查检验等收入挂钩;

7.伪造、篡改耗材使用记录、医嘱及收费凭证;

8.回收倒卖“回流药”;

9.在医疗器械销售中虚开增值税发票。

(四)聚焦价格与收费违规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违规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虚增收费、阴阳价格、违规打包收费等行为。

(五)聚焦监管履职问题

1.公职人员内外勾结、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

2.监管缺位、敷衍塞责、失职渎职,以及有案不查、瞒案不报、以罚代刑等行为。

3.其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941-3122374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来信来访地址:临潭县城关镇西大街58号(临潭县医疗保障局2楼综合办公室),邮政编码:747500。

三、举报须知

反映人举报问题或提供线索的,应如实反映问题,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对象、主要事实等,以便及时核实、办理。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不得诽谤、诬告和陷害他人。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提供的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甘南州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特此公告。


临潭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27日



图片


终审丨张彩霞     责编丨王丽霞
初审丨丁海龙     编辑丨马萃蓉

投稿邮箱2193098718@qq.com

来源:临潭发布



来源: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