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市不动产(2022)5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坐落在 临夏市西郊新村回中家属楼47幢4单元4051室 ,权利人: 苏百岁 ,证号 临市房权证2017字第078292号 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 苏百岁 本人于 2022 年 05 月 09 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对该证书拟予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 年 06 月 06 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人:马忠明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2 年 05月 09日
临市不动产(2022)5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坐落在 西环花园3号楼12单元702室 ,权利人: 慕蓉萍 ,证号 临市房权证2009字第0043877号 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 慕蓉萍 本人于 2022 年 05 月 13 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对该证书拟予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 年 06 月 06 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人:马忠明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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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2 年 05月 13日
临市不动产(2022)5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坐落在 临夏市团结路26号 ,权利人: 马淑君 ,证号 0021333 的《房屋所有权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 马淑君 本人于 2022 年 05 月 13 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对该证书拟予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 年 06 月 06 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人:马忠明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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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2 年 05月 13日
临市不动产(2022)5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坐落在 临夏市光华东路和谐苑小区15幢1单元1181室 ,权利人: 喇志真 ,证号 临市房权证2016字第070366号 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 喇志真 本人于 2022 年 05 月 13 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对该证书拟予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 年 06 月 06 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人:马忠明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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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2 年 05月 13日
临市不动产(2022)5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坐落在 光华东路大夏鸣园11栋11284 ,义务人: 马麟 ,证号 09152 的《房屋他项权证》遗失(贷款已结清),现由义务人: 马麟 本人于 2022 年 05 月 13 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对该证书拟予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 年 06 月 06 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他项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人:马忠明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2 年 05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