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公告
(2022)85
临市不动产(2022)8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坐落在 临夏市城东新区建设大厦北侧 ,权利人: 甘肃峻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证号 甘(2021)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5528号 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代理人: 陈彬彬 本人于 2022 年 07 月 01 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对该证书拟予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 年 07 月 25 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人:马忠明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2 年 07月 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