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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公告 (2023)467-480

关于赵俊禄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3〕字46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生产路135,权利人:赵俊禄,证号:临市国用(1989)字第E2-138,面积:199.5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代理人:赵学红20231030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112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31030

 

关于石培霞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3468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光明路49号鑫源小区87单元7083,权利人:石培霞,证号:临市房权证2010字第0046792,房屋建筑面积:76.63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张春玉本人于20231030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112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31030

 

 

关于兰永寿权证注销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3〕字46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由于房屋拆迁,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华寺新村173,权利人:兰永寿,证号:临市房权证 字第0006867,面积:122.19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已依法征迁,现由权利人:兰永寿本人于20231030日向我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112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人:马忠明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31030

 

 

关于刘常登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3〕字47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军民街德丰花园3号楼A1602,权利人:刘常登,证号:临市房预登(201410606,预测建筑面积:124.79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的《房屋预告登记证》遗失,现由权利人本人:刘常登20231031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112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预告登记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人:马忠明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31031

 

关于韩林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3471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西郊新村103单元5-2,权利人:韩林,证号:(2022)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24276,房屋建筑面积:72.62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韩志国本人于20231031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112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31031

 

 

 

关于石钊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3472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涉及坐落在:西郊农行一号楼三单元402,权利人:石钊,证号:临市房权证1997字第0009563,房屋建筑面积:88.79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石文平本人于20231101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112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31101

 

关于马忠祥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3473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西郊新村临夏县信用联社住宅楼1单元122,权利人:马忠祥,证号:临市房权证2000字第0015283,房屋建筑面积:89.00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马进龙本人于20231101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112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31101

 

 

 

关于马丽梅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3〕字47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崇文路崇文小区西片B43单元3112,权利人:马丽梅,证号:(2018)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2626,建筑面积:122.18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马丽梅本人于20231102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112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31102

 

 

关于包彦俊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3475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新生巷明丰住宅小区4号楼4单元164161,权利人:包彦俊,证号:临市房权证2017字第073929,房屋建筑面积:99.43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包兴旭本人于20231102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112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31102

 

 

 

关于包彦俊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3476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生产路临夏中学家属楼3号楼2单元262,权利人:包彦俊,证号:甘(2023)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7785,房屋建筑面积:85.97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包兴旭本人于20231102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112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31102

 

关于尹发祥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3477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城北东校场中点20,权利人:尹发祥,证号:临市房权证2007字第000422,房屋建筑面积:62.42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席玉盼,尹海婷,尹智龙本人于20231102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112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31102

 

 

 

关于方美玲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3478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北巷14,权利人:方美玲,证号:临市房权证2001字第17485,房屋建筑面积:175.49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马继勇本人于20231102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112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31102

 

 

 

关于方美玲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347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八坊街道办北巷14,权利人:方美玲,证号:临市国用(2006)字第I6-188,面积:222.32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国用土地使用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马继勇本人于20231102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112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国用土地使用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人:马忠明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31102

 

关于吴玉芳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3480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前进路民俗文化步行街4号楼四单元4702,权利人:吴玉芳,证号:临市房权证2013字第0056808,房屋建筑面积:131.00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李军本人于20231102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112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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