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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公告〔2024〕510-518


关于康英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45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滨河景苑三号商住楼1单元2903室,权利人康英,证号:甘(2022)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33320号,建筑面积:87.44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 康玉辉本人于20241125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1220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41125

关于黑炎生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45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光华路5号自来水公司住宅楼一单元151室,权利人黑炎生,证号:临市房权证2011字第0050321号,建筑面积:83.15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宴云娥本人于20241126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1220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41126

 

 

关于何发旺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45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新生巷明丰住宅小区4号楼3单元11层3112室,权利人何发旺,何文涛,证号:临市房权证2014字第058150号,建筑面积:126.23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何扎西本人于20241126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1220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41126

 

关于包玉花,马彪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4〕字51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滨河路海业庭院B座1803室,权利人:包玉花,马彪,证号:(2022)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22035号,建筑面积:136.21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本人包玉花,马彪本人于20241126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即日起我局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41126

 

关于马荷花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4〕字51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滨河中路良友集资楼2单元262室,权利人:马荷花,证号:甘(2024)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1641号,建筑面积:143.2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本人马荷花本人于20241126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即日起我局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41126

 

关于陈玉珍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45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红园路州委家属院1号楼五单元901室,权利人陈玉珍,证号:临市房权证2013字第055207号,建筑面积:133.37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马小明本人于20241127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1220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41127

 

 

关于王世锡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4〕字51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军民街古城小区3号楼五单元532室,权利人:王世锡,证号:临市房权证2011字第049274号,建筑面积:102.26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代理人王世锡本人于20241128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即日起我局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41128

 

 

 

关于王淑琴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45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新生巷明丰小区4号楼3单元3层331室,权利人王淑琴,证号:临市房权证2016字第073524号,建筑面积:106.75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王孝莲本人于20241127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1220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41127

 

关于谢淑红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45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团结北路B区天华苑小区43单元102室,权利人谢淑红,证号:(2019)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3590号,建筑面积:114.47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 张兰生本人于20241126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1220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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