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娄兴明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4〕字14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新华小区火电公司4号楼2单元701室,权利人:娄兴明,证号:甘(2021)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2004号,建筑面积:131.91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现由权利人:娄兴明本人于2024年04月03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5月08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3年04月03日
关于杜延子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4〕1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生产路鑫源小区31栋集资楼3单元201室,权利人:杜延子,证号:甘(2021)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5283号,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赵玉霞本人于2024年04月03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5月08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4年04月03日
关于王含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4〕1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光华东路蓝天家园住宅小区4号楼2406室,权利人:王含,证号:甘(2022)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32821号,建筑面积:63.3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王文才本人于2024年04月03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5月08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4年04月03日
关于马如梅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4〕字14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滨河新村173号,权利人:马如梅,证号:临市房权证2015字第0010987号,建筑面积:10.85+6.87+73.43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现由权利人本人:马苏代本人于2024年04月03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5月08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3年04月03日
关于王西平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4〕1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庆胜东路10-11区百益城B区7栋11层1103室,权利人:王西平,证号:甘(2022)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24027号,建筑面积:95.89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吴尕霞本人于2024年04月03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5月08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4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