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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公告〔2025〕147-159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临夏分行

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5〕字14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前河沿鑫夏公馆3号楼1单元2302室,权利人:中国建设银行临夏分行,义务人:李新明他项权证Y,面积:105.59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房屋他项权利证》(贷款已结清)遗失,现由权利人中国建设银行临夏分行20250428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房屋他项权利证注销,原颁发的《房屋他项权利证》废止。即日起我局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0428

 

关于杨维英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1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西郊临夏县文教局2号集资楼二单元211室,权利人杨维英,证号:临市房权证2003字第0022683号,建筑面积:78.86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杨大勇本人于20250423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0519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关于韩杰仁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1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民主西路1号州运输公司5#楼四单元508室,权利人韩杰仁,证号:临市房权证2002字第0018388号,建筑面积:118.00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何彩菊本人于20250423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0519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0423

 

 

 

关于马永华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5〕字15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红园路州委家属院4号楼四单元102室,权利人:马永华,证号:临市房权证2016字第071253号,建筑面积:90.5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代理人马永华本人于20250425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即日起我局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0425

 

 

 

关于马丽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5〕字15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新西路延伸段东侧圣泽苑小区6号楼1902室,权利人:马丽,证号:甘(2024)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4784号,建筑面积:95.32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代理人马丽本人于20250427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即日起我局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0427

 

 

关于刘保华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1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西郊临夏县文教局2号集资楼一单元152室,权利人刘保华,证号:临市房权证2003字第0022666号,建筑面积:101.54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周玉霞本人于20250425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0522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0425

 

 

 

关于喇忠义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1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前河沿东路河州家园小区(经济适用房)21号楼1单元1083室,权利人喇忠义,证号:(2021)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4599号,建筑面积:89.65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马风兰本人于20250428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0522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0428

 

关于周玉芳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1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光华路明丰小区4号楼2单元1层23号商铺,权利人周玉芳,证号:临市房权证2016字第072834号,建筑面积:89.65平方米,用途:商铺,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王学军、王学勇、王学智本人于20250428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0523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0428

 

关于周玉芳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1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团结路邮局家属楼二单元205室,权利人周玉芳,证号:临市房权证 字第0009997号,建筑面积:50.49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王学勇本人于20250428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0523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0428

 

 

 

关于卢海强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1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北宁路明丰住宅小区5号楼1单元5层152室,权利人卢海强,证号:(2019)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0279号,建筑面积:100.20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卢学琛本人于20250428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0523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0428

 

关于白保平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1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光华路明丰小区2号楼1单元3层132室,权利人白保平,证号:临市房权证 字第074241,建筑面积:50.49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谢冰本人于20250428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0523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0428

 

 

 

关于陈剑军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1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0240幢1单元1043,权利人陈剑军,证号:甘(2025)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3289号,建筑面积:123.64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马春玉本人于20250425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0522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0428

 

关于马丽沙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5〕字15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东至:沟渠 南至:马进云 西至:沟渠 北至:王有成、东至:许得才 南至:田埂 西至:道路 北至:道路,权利人:马丽沙,证号:(2017)临夏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16707号,建筑面积:179.29+937.71平方米,用途:承包地,权利类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由权利人/代理人马丽沙本人于20250429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即日起我局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0429

 


来源: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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