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丁学芳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红园路北院小区1号楼C塔3层301室,权利人:丁学芳,证号:临市房权证2016字第072294号,建筑面积:117.25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徐梅生本人于2025年02月25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3月14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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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5日
关于丁芬兰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5〕字5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光华路光荣小区2号楼3单元1101室,权利人:丁芬兰,证号:临市房权证2016字第074830号,建筑面积:147.97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代理人:丁芬兰本人于2025年02月25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即日起我局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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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5日
、
关于魏兰玉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红园路北院小区A塔802室,权利人:魏兰玉,证号:临市房权证2014字第059500号,建筑面积:112.78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方佩静本人于2025年02月24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3月14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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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5日
关于马录给牙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前河沿东路正茂阳光花城小区4号楼2单元703室,权利人:马录给牙,证号:临市房权证2016字第069739号,建筑面积:161.07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马龙本人于2025年02月21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3月14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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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5日
关于王元才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5〕字5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生产路鑫源小区31栋3单元3061室,权利人:王元才,证号:临市房权证2005字第0031202号,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代理人:怡桂英本人于2025年02月25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即日起我局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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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5日
关于姚延录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拆迁安置楼1栋3单元3073室,权利人:姚延录,证号:甘(2023)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0548号,建筑面积:123.56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陈蕊红本人于2025年02月18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3月14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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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5日
关于刘长智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5〕字5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西营房东北二巷32-1号,权利人:刘长智,证号:临市房权证 字第0021040号,建筑面积:37.51+7.28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代理人:刘长智本人于2025年02月27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即日起我局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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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7日
关于金天胜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5〕字5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风林路天丰花园十五单元1564室,权利人:金天胜,证号:甘(2021)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4140号,建筑面积:37.51+7.28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代理人:金天胜本人于2025年02月27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即日起我局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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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7日
关于王治仁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西郊新村州工商局住宅楼三单元152室,权利人:王治仁,证号:临市房权证2009字第0044674号,建筑面积:137.63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赵海霞本人于2025年02月27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3月21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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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7日
关于刘全有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团结北路福顺花园3栋2单元1102室,权利人:刘全有,证号:甘(2019)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0103号,建筑面积:110.98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刘小俊本人于2025年02月27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3月21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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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7日
关于孙兰芳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团结北路通达花园6号楼3单元202室,权利人:孙兰芳,证号:临市房权证2016字第069627号,建筑面积:124.77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贺秀珍本人于2025年02月27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3月21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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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7日
关于刘吉祥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前河沿东路和骏欧洲豪庭1栋1303室,权利人:刘吉祥,证号:甘(2020)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0940号,建筑面积:110.59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李金梅本人于2025年02月25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3月21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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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7日
关于刘吉祥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前河沿东路和骏欧洲豪庭1栋1304室,权利人:刘吉祥,证号:甘(2020)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0936号,建筑面积:110.59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李金梅本人于2025年02月25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3月21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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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7日
关于刘吉祥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前河沿东路和骏欧洲豪庭1栋806室,权利人:刘吉祥,证号:甘(2020)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0937号,建筑面积:94.70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李金梅本人于2025年02月25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3月21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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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7日
关于何得志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5〕6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市前河沿61号州环保局楼一单元107室,权利人:何得志,证号:临市房权证2000字第0013622号,建筑面积:89.00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张雪莲本人于2025年02月27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3月21日前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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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7日
关于马海云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5〕字6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韩家寺云峰花园集资楼1-2号商铺,权利人:马海云,证号:甘(2022)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25033号,建筑面积:80.76平方米,用途:商铺,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代理人:马海云本人于2025年02月28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即日起我局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8日
关于马海云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5〕字6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韩家寺1号云峰花园集资楼北5-6号商铺,权利人:马海云,证号:甘(2022)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25035号,建筑面积:69.16平方米,用途:商铺,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代理人:马海云本人于2025年02月28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即日起我局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8日
关于马海云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5〕字6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韩家寺1号云峰花园集资楼7-8商铺,权利人:马海云,证号:甘(2022)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25037号,建筑面积:68平方米,用途:商铺,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代理人:马海云本人于2025年02月28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即日起我局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8日
关于马海云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5〕字6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韩家寺云峰花园集资楼9-10商铺,权利人:马海云,证号:甘(2022)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25036号,建筑面积:79.6平方米,用途:商铺,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代理人:马海云本人于2025年02月28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即日起我局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8日
关于马海云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5〕字6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韩家寺云峰花园集资楼3-4号商铺,权利人:马海云,证号:甘(2022)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25034号,建筑面积:68平方米,用途:商铺,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代理人:马海云本人于2025年02月28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即日起我局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8日
关于马海云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5〕字7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红园新村城关信用社集资楼1单元202室,权利人:马海云,证号:甘(2022)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20947号,建筑面积:139.35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代理人:马海云本人于2025年02月28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即日起我局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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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8日
关于马海云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5〕字7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临夏市红园新村城关信用社集资楼1单元201室,权利人:马海云,证号:甘(2022)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20859号,建筑面积:117.44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代理人:马海云本人于2025年02月28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即日起我局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8日
关于马海云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2025〕字7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涉及坐落在:红园新村城关信用社集资楼一单元101号铺面,权利人:马海云,证号:甘(2022)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20956号,建筑面积:87.91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现由权利人/代理人:马海云本人于2025年02月28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局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废止。即日起我局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市东城区人民路3号建设大厦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0-6294526,0930-6294525
特此公告
临夏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5年0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