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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6〕14号


 

鲁旭芳因保管不善,将甘(2025)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1129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鲁旭芳

2026年02月14日

 

 

 

陈彦明 因保管不善,将甘(2024)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484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彦明

2026年02月25日

 

 

 

孟庆琰因保管不善,将临市房权证2016字第06761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孟庆琰

2026年02月25日

 

 

 

 

石立文因保管不善,将甘(2025)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168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石立文

2026年02月25日

 

 

 

焦永明因保管不善,将甘(2025)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168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焦永明

2026年02月25日

 

 


来源:临夏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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