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斌峰 因保管不善,将甘(2023)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504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斌峰
2026年03月30日
苏晓华因保管不善,将临市房他证2016字第0870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晓华
2026年03月31日
王小鸿因保管不善,将甘(2023)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440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王小鸿
2026年04月01日
韩炜因保管不善,将甘(2018)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093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韩炜
2026年04月01日
韩启莲因保管不善,将临市房权证2003字第002379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增文、刘韬(临夏市人民法院)
2026年04月02日
马东仰因保管不善,将甘(2025)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1155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马东仰(监护人:包玉花)
2026年04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