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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临夏市不动产登公字〔2026〕56号


 

马仲辉因保管不善,将(2022)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8308不动产权证书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仲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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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玉东因保管不善,将ZMHOP00000-200105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注销,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买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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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彩云因保管不善,将(2021)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276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彩云

202686

 

 

 

敏钊因保管不善,将甘(2025)临夏市不动产权第0002780不动产权证书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敏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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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夏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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