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未办理停业手续。临夏县烟草专卖局于2023年4月13日通过甘肃省政务服务网临夏州临夏县分站发布公告,责令限期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歇业手续,在公告期一个月内(2023年5月12日(含)前)无人主动办理停、歇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之规定,经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由发证机关依法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无法收回,根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现将依法作出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决定的相关情况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收回烟草零售许可证的公告零售户名单(1户)
序号 | 许可证号 | 企业(字号)名称 | 姓名 | 经营地址 |
1 | 622921100343 | 康学明杂货铺 | 康学明 | 临夏县桥寺乡大刘村 |
临夏县烟草专卖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