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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临夏县2家诊所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的通知》(甘医保发[2019]40号)、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夏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试行)>的通知(临州府发[2019]44号)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的有关要求,2024年10月中旬,我局组织人员对2家诊所进行评估。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2家)

序号

两定机构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评估结果

1

百草堂诊所

临夏县马集镇街道126号

李继雄

合格

2

来惠玉诊所

临夏县尹集镇车路巷76号101室

王春玲

合格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4日开始,2024年10月30日结束,共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通过电话0930—3222086反映。

临夏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24日

来源:临夏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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