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临夏光华诊所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
的公示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的通知》(甘医保发[2019]40号)、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夏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试行)>的通知(临州府发[2019]44号)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的有关要求,2024年11月下旬,我局组织人员对临夏光华诊所进行评估。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1家)
序号 | 两定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 评估结果 |
1 | 临夏光华诊所 | 临夏县榆林乡榆林村新农村 | 赵瑞卿 | 合格 |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6日开始,2024年12月2日结束,共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通过电话0930—3222086反映。
临夏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6日
来源:临夏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