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关于临夏州盛河城投环保新型绿色建材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注销公告
临夏县不动产登公〔2025〕字3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相关权利人保管不善将临夏州盛河城投环保新型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于2025年10月31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中心对以下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涉及不动产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用地,不动产证书号:甘(2023)临夏县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坐落在临夏县经济开发区纵二十二路东侧、扩展路南侧,宗地面积:15461.35㎡ 。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废止。即日起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县双城新区3号统办楼自然资源局农房发证办513室 联系电话:0930-3262203
特此公告
临夏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