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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艾力遗产继承公告

关于马艾力遗产继承公告

临夏县不动产登公〔2025〕字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之规定,涉及坐落在:临夏县韩集镇双城村万惠仁居3栋3单元3171室,权利人:马艾力,证号:甘(2017)临夏县不动产权第0000564号,建筑面积:114.02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证书》,由于权利人死亡,现由继承人马法土麦本人于2025年03月19日向我局申请继承该遗产,故我中心对该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上述证书注销登记,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废止,并为申请人办理遗产继承的相关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县韩集镇万惠社区莲花路1号,临夏县政务服务中心3号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930-3280810

特此公告

         

临夏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03月19日


来源:临夏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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