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蒋成喜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县不动产登公〔2026〕字2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不动产权权利人蒋成喜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于2026年7月21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中心对以下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涉及不动产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用途为住宅,其他信息如下:甘(2021)临夏县不动产权第0002406号,临夏县土桥镇和谐苑D区住宅7号楼2单元4层241室、242室,房屋建筑面积:121.86㎡。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废止。即日起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县新集镇新集村漓水名都住宅小区漓水社区12号临夏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118号、119号、120号不动产窗口
联系电话:0930-3280810
特此公告
临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7月21日
来源:临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