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培富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注销公告
临夏县不动产登公〔2026〕字1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不动产权权利人武培富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于2026年4月22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中心对以下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涉及不动产权利类型为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用途为住宅,不动产证书号:甘(2021)临夏县不动产权第0020440号,坐落在临夏县先锋乡丁韩村丁东社,宗地面积:261.56㎡,房屋建筑面积:75.34㎡ 。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废止。即日起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县双城新区3号统办楼自然资源局农房发证办513室 联系电话:0930-3262203
特此公告
临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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