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学义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注销公告
临夏县不动产登公〔2026〕字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相关权利人保管不善将马学义名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于2026年1月6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中心对以下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涉及不动产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用途为住宅,不动产证书号:甘(2017)临夏县不动产权第0000487号,临夏县双城村喜临特花园10栋一、二层1004号商铺,建筑面积:184.47㎡ 。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废止。
即日起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930-3280810
特此公告
临夏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1月6日
来源:临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