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福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补证公告
临夏县不动产登公〔2026〕字2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书权利人汪福儿保管不善,将以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书遗失,于2026年6月2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故我中心对以下证书拟予注销,现予公告。涉及不动产基本信息如下:证书号为临县国用(2016)第0016号,坐落临夏县漫路乡漫路村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批发零售,面积686㎡。自本公告之日起,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废止。即日起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县新集镇新集村漓水名都住宅小区漓水社区12号临夏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118号、119号、120号不动产登记窗口 。
联系电话:0930-3280810
特此公告
临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2日
来源:临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