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资讯 > 公告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0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夏县双城新区3号统办楼农房办513室

联系方式:0930-3262203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建筑面积(平方米)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1

韩秀芳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临夏县先锋乡何堡村二社

125.93

甘(2021)不动产权第0019032号

何通伟


登记机构:临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2 月 11日               

来源:临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