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县、徽县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陇南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

陇南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工作方案

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陇南经济开发区经济转型升级,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水平,市委、市政府决定以陇南经济开发区为主体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省级高新区)。为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把握“三新一高”要求,坚持科技自立自强战略和“四个面向”方针,深化落实省市强科技行动决策部署,以陇南经济开发区为主体,以创建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目标,立足区位特色优势,突出园区功能定位,重点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文旅康养、生物制药、白酒酿造等主导产业,协同发展新型建材、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特色产业,强化资源集聚、产业集中、机制创新,增强招商引资的品牌效应,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布局,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陇南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把陇南经济开发区创建成为全市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创新高地。

二、工作目标

2023年正式启动陇南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高新区工作,力争达到各项指标要求;2024年完成省级高新区申报材料编制;2025年获批建设省级高新区。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研(2023年1月至2023年2月)。对照《甘肃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管理办法》认定条件,多部门联合开展实地调研,认真梳理园区主要经济和科技统计数据,整理汇编机构设置、土地规划、环境保护、科技创新、金融支撑、人才建设、招商引资等政策文件,为科学编制规划和创建申报工作做好详实的资料准备。

(二)实施推进(2023年2月至2024年12月)。围绕省级高新区申报条件,加强市县联动、部门联动,针对短板弱项,明确发展重点,确定年度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逐项突破,实现陇南经济开发区基础条件、产业特色、创新体系等评价指标达标。

(三)申报创建(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为申报省级高新区全流程服务,编制好园区相关申报材料。以市政府名义向省政府上报关于陇南经济开发区申报省级高新区的请示。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市直部门积极对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财政部门按照创建工作需要,保障经费支持。

四、重点任务

(一)基础条件

加快园区规划修编,做好园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等有机衔接。突出特色,以高新技术产业或当地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为主,制定详细的产业发展规划。开通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对园区项目用地快审快批,加强园区建设用地供应。建立科学合理的供地方案,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园区不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园区生态环境的分析评估和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发展。(责任单位: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成县人民政府、徽县人民政府)

(二)产业特色

1.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总体要求,依托白酒酿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生物医药、文旅康养等优势产业基础,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细化产业链条,制定产业链图谱,强化全产业链供应链管理。按照抓项目、兴产业、促招商要求,坚持新上产业项目一律进区入园的原则,引导生产要素向园区集聚,2024年主导产业产值占园区总产值比例达到60%以上,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等市直部门,成县人民政府、徽县人民政府)

2.加快企业入驻,加强高企培育。围绕主导产业,抓招商引资、抓企业培育。2023年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个以上;2024年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10家且占企业总数的比例达到10%以上,高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占区内营业收入的10%以上。(责任单位: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市直部门,成县人民政府、徽县人民政府)

(三)创新体系

1.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加强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长期的科技合作关系,支持园区内企业设立研发机构,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中心。建立健全研发后补助制度,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引导园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2024年区内企业有研发活动的占比达25%以上,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R&D)投入强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市直部门,成县人民政府、徽县人民政府)

2.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园区创新创业及金融、法律、外贸等支撑服务体系,2023年区内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不少于3个,拥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企业数不少于3家。(责任单位: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县人民政府、徽县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1.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地方党委、政府促进园区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的服务机构、工作规范、服务保障。(责任单位:成县人民政府、徽县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落实相关支持举措。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园区建设,把园区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有明确的支持措施及政策保障,有落实有关高新区政策的具体措施。(责任单位:成县人民政府、徽县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园区及所在县和市、县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审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年度计划、责任分工、考评办法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具体承担沟通联系、责任落实、任务推进等日常工作。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牵头,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定期、不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主体责任。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负责省级高新区创建工作,成县、徽县全力配合,市县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创建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创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创建省级开发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任务有落实。认真组织编制省高新区建设发展规划和申报书,积极协调创建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园区招商引资,促进创新型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市科技局负责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成县、徽县科技局配合市科技局做好有关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省级高新区创建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强化组织推动,将省高新区创建工作纳入部门工作重点,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负责领导、承办科室、工作职责,建立任务清单,定期研究部署,加强协作配合,积极主动推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年底对各单位工作职责和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予以通报。

附件:1.陇南市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推进领导  

小组名单

2.陇南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  

任务清单

3.省级高新区申报资料清单

附件1

陇南市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何红梅   副市长

副组长:冯虎明   市科技局局长

马文锋   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陈  栋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王长才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田玉冰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东海   市工信局副局长

张新宁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爱军   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晨光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姬   滨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照德   市住建局副局长

蔡鸿鸣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孟清义   市商务局副局长

雍化雪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田海文   市林草局副局长

魏和平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苟晓龙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哈亚飞   市招商局副局长

       田   丰   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广平   市税务局副局长

       杨江林   成县政府副县长

       许长鹏   徽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田玉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日常协调和对接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负责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研究提交需要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经报请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附件2

陇南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重点任务清单

重点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

基础

条件

1

(1)拟建省级高新区总体发展规划(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2)园区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证明材料。

2023年3月底前

开发区管委会


2

省级高新区建设实施方案。

2024年12月底前

开发区管委会


3

(1)经批准的所在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尚未编制完成前,提供所在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需在图纸上标出园区所在位置,明确的四至边界;

(2)园区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评价结果。

2024年3月底前

市自然资源局

开发区管委会、成县政府、徽县政府

4

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

2023年10月底前

开发区管委会

市生态环境局

5

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含防火、防洪、防震等)证明材料。

2023年10月底前

开发区管委会

市应急管理局

6

相关文件汇编,包括园区设立的批复文件以及所在地政府支持科技创新和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文件。

2024年12月底前

开发区管委会

市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县政府、徽县政府

重点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二、

产业

特色

1

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特色突出,主导产业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涉及范围或为所在地区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且具备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主导产业产值占园区总产值比例不低于60%。

2024年12月底前

开发区管委会

市发展改革委

2

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数不少于10家且占企业总数的比例达到10%以上,高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占区内营业收入的10%以上。

2024年12月底前

市科技局

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3

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024年12月底前

开发区管委会

市发展改革委

三、

创新

体系

1

建立较完善的创新创业及金融、法律、外贸等支撑服务体系,拥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不少于3个,拥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企业数不少于3家,区内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具有长期的科技合作关系,区内企业有研发活动的占比达25%以上;

2023年12月底前

开发区管委会

市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

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R&D)投入强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024年12月底前

市科技局

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税务局

重点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四、

保障

措施

1

园区所在地党委、政府派出或依法设立的管理机构,能为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2024年12月底前

开发区管委会

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县政府、徽县政府

2

所在地政府重视园区建设,把园区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要载体,有明确的支持措施及政策保障,有落实有关高新区政策的具体措施

2024年12月底前

开发区管委会

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县政府、徽县政府

附件3

省级高新区申报资料清单

1.所在市(州)政府关于设立省级高新区的请示;

2.甘肃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书(含园区所在地及园区基本情况、园区主要成效等内容);

3.拟建省级高新区总体发展规划(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及省级高新区建设实施方案;

4.经批准的所在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尚未编制完成前,提供所在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需在图纸上标出园区所在位置,明确的四至边界;

5.园区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6.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

7.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

8.园区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证明材料;

9.所在地政府支持科技创新和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文件;

10.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人才(团队)、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及服务平台等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11.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含防火、防洪、防震等)证明材料;

12.其他有关材料。

来源:陇政办函〔202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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