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建筑业企业综合竞争力,不断优化建筑业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全市建筑业发展壮大,切实发挥建筑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作用,市政府决定成立促进全市建筑业发展壮大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成员
召 集 人:李 辉 副市长
副召集人:刘 辉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辉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 陈 壮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辛 彬 市工信局副局长
王 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程文远 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建河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文辉 市水务局副局长
魏和平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 娟 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继龙 武都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王小军 宕昌县政府副县长
刘忠福 文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杨成龙 康县政府副县长
刘 炜 成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田晓斌 徽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冉彦清 西和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王 瑞 礼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吕海平 两当县政府副县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副局长程文远兼任。办公室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落实全市经济运行调度建筑业专责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协调各成员单位加强工作协作、配合,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目标、任务和时限完成相关工作,促进全市建筑业发展壮大,确保完成年度建筑业经济增长目标任务。
工作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工作职责
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市建筑业发展壮大各项工作,指导落实《陇南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本地建筑业企业培育力度,帮扶本地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班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导检查全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和建筑业经济增长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各成员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工作,协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行业内建筑业产值的报送工作;督促各县区做好行业内产值报送、分析、统计工作;对各部门和县区进行目标任务分解和考核;支持外市建筑业企业在陇南设立子公司。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力度,强化省列、市列重大项目、全市重点投资项目、全市重大前期项目调度,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趋势研判,加强投资项目信息数据共享,负责督促县区发改部门参照市级职责做好辖区内相应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加强建筑业发展壮大资金保障,按要求落实《陇南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奖励办法》奖励资金。
市工信局:负责督促市属工矿项目承建企业及时入国家统计库,督促市属项目法人提醒入库承建企业及时如实报送建筑业产值等数据;支持外市企业在我市设立子公司并做好相应产值报送。负责督促县区工信部门参照市级职责做好辖区内相应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督促市属水利项目承建企业及时入国家统计库,督促市属项目法人提醒入库承建企业及时如实报送建筑业产值等数据;支持外市企业在我市设立子公司并做好相应产值报送。负责督促县区水务部门参照市级职责做好辖区内相应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市属交通项目承建企业及时入国家统计库,督促市属项目法人提醒入库承建企业及时如实报送建筑业产值等数据;支持外市企业在我市设立子公司并做好相应产值报送。负责督促县区交通部门参照省级职责做好辖区内相应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建筑业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经营范围的规范表述,进一步优化外市企业在陇南设立子公司流程。
市统计局:作为工作专班列席单位,负责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完成产值和固定资产投资中建安投资的数据统计分析;督促符合条件的企业入库,做到“应统尽统、应入尽入”;指导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完成产值和固定资产投资中建安投资的数据报送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会议调度机制。每季度召开专班工作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当前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由专班办公室负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跟踪督办、动态管理。
(二)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专班各成员单位将本单位季度分析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反馈专班办公室,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补充信息。专班办公室每季度将建筑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并提供给工作专班及市委、市政府作决策参考。
(三)建立工作联动机制。专班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强化联系沟通、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指导本地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建筑业经济指标稳步增长。
(四)建立督查通报机制。由专班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视程度高、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宣传,对存在问题多、工作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促进各成员单位相互借鉴,取长补短。
附件:2023年建筑业发展壮大任务分解表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2023年建筑业发展壮大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 | 目标 | 具体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1 | 落实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奖励政策 | 根据《陇南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奖励办法》,对符合奖励条件建筑业企业落实奖励资金。 | 根据评审情况落实资金 | 市财政局 市住建局 各县区 | |
2 | 落实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政策措施 | 督促落实《陇南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措施 | 全年 | 市住建局 | |
3 | 建筑业产值增速 | 增长30% | 全力扶持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排摸在陇注册建筑业企业情况,推进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协调市外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在陇落地,确保项目产值不流失,税收留得住,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增长30%。 | 全年 | 市住建局 |
全力扶持在陇注册公路、铁路类施工企业发展,推进全市公路铁路建设项目加快进度,协调对接市外大型公路铁路施工企业在陇落地,确保项目产值不流失,税收留得住,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增长30%。 | 市交通运输局 | ||||
全力扶持在陇注册水利水电类施工企业发展,推进全市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加快进度,协调对接市外大型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在陇落地,确保项目产值不流失,税收留得住,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增长30%。 | 市水务局 | ||||
全力扶持在陇注册工业类施工企业发展,推进全市工业建设项目加快进度,协调对接市外大型施工企业在陇落地,确保项目产值不流失,税收留得住,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增长30%。 | 市工信局 | ||||
4 | 建安投资 | 增长25% | 全力加快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推进建设项目落地,完成建安投资增长25%。 | 全年 | 市发展改革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