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目录
(一)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事项目录
序号 | 主管部门 |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可告知承诺的材料及事项 | 备注 |
1 | 市农业农村局 | 猎捕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市农业农村局 | ||
2 | 市农业农村局 |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市农业农村局 | ||
3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小经营店登记 | 县区市场监管部门 | 事前现场检查 | |
4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登记注册 | 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 | 1. 市场主体名称申报材料 2.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注册材料 | |
5 | 市人社局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市人社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1.学校资产来源、明细、数额有效证明文件; | |
6 | 市人社局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市人社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1.自有场所的房产证明或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场所租赁协议;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证明; 3.人力资源服务人员等相关职业资格证明。 | |
7 | 市新闻出版局 | 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审批 | 市新闻出版局 | 1.具备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业务范围等基本条件; |
(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目录
序号 | 主管部门 |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可告知承诺的材料及事项 | 备注 |
1 | 市人社局 | 社会保障卡启用(不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 | 市人社局;县区人社部门 | 身份证明 | |
2 | 市人社局 | 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 市人社局;县区人社部门 | 身份证明 | |
3 | 市人社局 |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 市人社局;县区人社部门 | 供养直系亲属与死者关系证明 | |
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 | |||||
4 | 市人社局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市人社局;县区人社部门 | 死亡证明材料 | |
供养直系亲属与死者关系证明 | |||||
5 | 市人社局 |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 市人社局;县区人社部门 | 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 |
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 |||||
6 | 市农业农村局 | 从事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 市农业农村局 | 检验仪器购置发票复印件 | |
7 | 市农业农村局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其他种畜禽场) | 市农业农村局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能够调用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 |
8 | 市农业农村局 | 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市农业农村局 | 1.资金证明; 2.场地证明; 3.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能够调用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 |
9 | 市住建局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市住建局 | 相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证明 | |
10 | 市卫健委 | 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
| 市卫生健康委;县区卫生健康局
| 1. 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2. 申请人学历证书 | |
11 | 市卫健委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新办)
| 市卫生健康委;县区卫生健康局
| 1. 设置申请报告 2. 聘用的在职人员提供离职证明 | |
12 | 市卫健委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新办)
| 市卫生健康委;县区卫生健康局
|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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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市卫健委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新办、新增设备)
| 市卫生健康委;县区卫生健康局
| 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一览表 3. 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4.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 |
14 | 市卫健委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变更)
| 市卫生健康委;县区卫生健康局
|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单或已变更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资质证明文件(任命文件、法人资质证等) | |
15 | 市卫健委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
| 市卫生健康委;县区卫生健康局
| 1. 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检测报告 2. 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报告 3. 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的参加培训证明材料
| |
16 | 市卫健委 | 医师执业注册(新办)
| 市卫生健康委;县区卫生健康局
| 医师培训考核证明 | |
17 | 市卫健委 | 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
| 市卫生健康委;县区卫生健康局
| 医师培训考核证明 | |
18 | 市卫健委 | 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
| 市卫生健康委;县区卫生健康局
| 拟聘用多机构执业备案申请医师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
19 | 市卫健委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
| 市卫生健康委;县区卫生健康局
| 外国医师健康证明 | |
20 | 市卫健委 | 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
| 市卫生健康委;县区卫生健康局
| 外国医师健康证明 | |
21 | 市卫健委 |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 市卫生健康委;县区卫生健康局
| 外国医师健康证明 | |
22 | 市卫健委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市卫生健康委;县区卫生健康局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同意证明材料 | |
23 | 市卫健委 | 对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鉴定
| 市卫生健康委;县区卫生健康局
| 1.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2. 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 |
24 | 市卫健委 | 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
| 市卫生健康委;县区卫生健康局
| 1.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的有计量认证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申请人2年内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要求的证明材料 2. 申请人经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条件的单位组织的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