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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7·2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

7·2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发〔2024〕25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现将《陇南市“7·2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陇南市人民政府

2024912

 

(此件正文公开,附件不公开)


 

陇南市“7·22”暴洪灾害

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高效有序推进陇南市“7·2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条件,确保灾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档、不减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陇南市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的意见》精神,依据《陇南市“7·22”暴洪灾害损失评估报告》和灾区恢复重建实际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建基础

(一)灾害概况

7月22日18时24日20时,陇南市连续两天普降中到大雨,此次降水过程具有降水强度强、累积雨量大、强降水落区集中等特点,基于降雨强度、暴雨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综合评估,这次暴雨过程综合强度为特强等级。暴雨致使境内嘉陵江、白龙江、白水江等多条主要河流及支流发生超警以上洪水,河(沟)两岸道路、桥梁、河堤、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以及农田、住房等损毁严重。强降雨还导致出现山体滑坡、泥石流、沟岸崩塌等地质灾害242处,多处道路、住房等受灾体被掩埋、阻断、堵塞。

 

1  陇南市7月22日18时~24日20时累积降水分布图(毫米)

(二)灾损情况

本次灾害造成我市9县区163个乡(镇、街道)1680个村受灾。受灾群众55490户205470人;因灾失踪4人;紧急避险转移安置人口7882户27101人。全市直接经济损失共计38.9925亿元,其中住房及家庭财产1.0418亿元、占比2.67%,农林牧渔2.6018亿元、占比6.67%,工矿商贸3.0604亿元、占比7.85%,基础设施29.997亿元、占比76.93%,公共服务2.2916亿元、占比5.88%。

 

2  陇南“7·22”暴洪灾害损失评估范围图

按灾损程度划分,重度受灾区直接经济损失10.0154亿元、占25.69%,中度受灾区直接经济损失20.6109亿元、占比52.86%,一般受灾区直接经济损失6.2089亿元、占比15.92%,市直设施直接经济损失2.1574亿元、占比5.53%。

(三)重建条件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就陇南市“7·2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各项重点工作作出了批示(省人民政府督查室《转办通知》甘政督发电〔2024〕105号)和指示(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转办通知》陇督发电〔2024〕115),为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本次“7·2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和统一安排部署,陇南市建立了“7·2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行业部门积极主动、上下衔接,多方争取支持保障政策,研究重建项目资金渠道,为实施好全市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重建范围

以灾害损失评估报告为依据,根据受灾县区实际情况和重建任务需求,结合我市历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经验,除灾区居民住房维修重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以外,本次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涵盖范围主要包括重度受灾区、中度受灾区6个县区(武都区、文县、徽县、成县、康县、礼县)的61个乡镇及市直受损设施。

其他县(宕昌县、西和县、两当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相关县政府负责统筹推进,逐步完成,不再纳入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陇南“7·2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范围

重建范围

县(区)

乡(镇、街道)

重度区

8乡镇)

武都

5乡镇)

三仓镇、三河镇、玉皇乡、五库镇、外纳镇

文县

1乡镇)

范坝镇

徽县

2乡镇)

高桥镇、江洛镇

中度区

53乡镇)

武都

13乡镇)

安化镇、枫相乡、佛崖镇、甘泉镇、郭河乡、汉王镇、黄坪镇、桔柑镇、两水镇、洛塘镇、磨坝乡、琵琶镇、月照乡

文县

12乡镇)

堡子坝镇、碧口镇、城关镇、丹堡镇、口头坝乡、刘家坪乡、桥头镇、尚德镇、石鸡坝镇、铁楼乡、中庙镇、中寨镇

徽县

11乡镇)

大河店镇、伏家镇、嘉陵镇、栗川镇、柳林镇、麻沿河镇、泥阳镇、水阳镇、永宁镇、榆树乡、虞关乡

成县

7乡镇)

城关镇、店村镇、 红川镇、黄渚镇、鸡峰镇、宋坪乡、王磨镇

康县

7乡镇)

城关镇、太石乡、望关镇、阳坝镇、云台镇、长坝镇、周家坝镇

礼县

3乡镇)

桥头镇、沙金乡、滩坪镇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及指导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分级、分类、分责、分期”的工作原则(实施方案和政策保障要分级落实,项目资金争取和建设实施要分类施策,重建任务要分责到人,重建工作要分期推进)和“四个统一”的工作思路(政策统一研究使用、方案统一编制报审、资金项目统一争取、项目施工统一推进),以守牢民生福祉安全稳定大局重心,统筹推进居民住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基础设施、产业恢复、公共服务、防灾减灾等方面的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灾抗灾减灾能力,重建幸福美好安全新家园。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保障民生作为恢复重建的基本出发点,妥善做好受灾群众过渡(过冬)安置优先开展灾区损毁居民住房维修重建工程实施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加快交通水利、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保证重建任务完成后灾区生产生活条件不低于灾前水平,为灾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新夯实根基。

2.科学合理,量力而行。以《陇南“7·22”暴洪灾害损失评估报告》为依据,结合“十四五”规划、新型城镇化要求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任务,科学合理设定重建目标和内容,明确相关国省行业支持保障政策和重建项目资金来源渠道,避免超标准建设、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严防形成新的地方政府债务。

3.生态优先,尊重自然。依据灾损评估报告,结合我市强降雨多发频发的气象条件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需求、防洪抗震设防要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居民住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搬迁集中安置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科学规划、严谨选址,避免出现反复重建的情况,全面提升防范抵御自然灾害综合能力。

4.严控标准,保证安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规划、选址、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定流程,执行国家建设标准、技术规范和绿色施工、标准化施工要求,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施工高质量建设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狠抓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安全确保灾后恢复重建成果得到人民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5.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承担灾后恢复重建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群策群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市、县区相关行业部门要主动担责,加强协同协作,积极争取国省行业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要主动向省级联系领导汇报衔接,同时加强与国家对口支援单位、东西协作对口市(县区)、省属企业的联系对接,争取资金、技术、人力、物力等多方面支持,为高质量完成好全市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提供更多保障

(三)重建目标

本实施方案规划重建期22024年9月-2026年9月)。重建任务和重建项目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有序开展。

1.优先完成群众住房维修重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期间务必做好灾区居民过渡(过冬)安置工作,加强“三类户”群众动态监测,对符合条件的灾区困难群众做好兜底保障,坚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2025年6月完成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水利防汛工程水、电、交通、通信等恢复重建项目,使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基本恢复和保障

3.20269月完成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产业恢复、防灾减灾等各项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得到全面恢复和改善不低于灾前水平。

4.重建期内,及时所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组织竣工验收项目财务决算和审计工作,完成固定资产移交入账,确保建设质量达标,资金使用规范,按期投用,发挥效应

三、重建任务

此次灾后恢复重建任务主要包括居民住房维修重建和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基础设施、产业恢复、公共服务、防灾减灾等个方面全市计划实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385个,总投资43.9亿元,其中:武都区81个,总投资14.2亿元;文县68个,总投资7.8亿元;徽县73个,总投资6.4亿元;成县52个,总投资4.2亿元;康县76个,总投资6.7亿元;礼县28个,总投资3.9亿元;市直部门5个,总投资0.7亿元(宕昌县居民损毁住房维修重建项目1个,总投资80万元;两当县居民损毁住房维修重建项目1个,总投资8万元)

)居民住房维修重建和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涉及灾区损毁居民住房维修、原址重建和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等项目类型,共实施项目8个,总投资0.8亿元。根据灾区实际情况和受灾群众意愿进行动态调整管理。居民损毁住房原址重建488户,维修加固1117户(含宕昌县灾损住房重建30户、维修10户,两当县灾损住房重建1户,维修3户),共8个项目(按县区打包),总投资0.3亿元。灾区损毁居民住房维修重建资金渠道主要为中央、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各县区应根据下达资金总量实行差异化补助,补助标准由县区自行确定;各县区要加强与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衔接,将居民住房受损的灾区群众纳入“六类”低收入群体,对特殊困难家庭或补助资金无法完成维修重建的受灾户,区分不同情况,由县区统筹资金确保完成维修重建。2025年6月底全面完成居民住房维修任务,2025年10月底全面完成居民住房重建任务。全市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总数350户,将以集中安置为主要模式,在武都区、文县、徽县分别建设1个集中安置点,总投资0.5亿元。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支持保障政策为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2025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搬迁安置资金采取“10+5+N”模式2025年内完成搬迁安置任务。居民住房维修重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均需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科学规划选址,加强技术指导,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完成重建任务。(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基础设施包括交通、水利、通讯电力、市政设施四个类别。共实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192个,总投资34.7亿元。

1.交通设施。涉及灾区地养省道和农村公路、场站公路、水运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类型,实施恢复重建项目共131个,总投资16.3亿元。项目资金渠道主要为国、省专项资金(中央车购税资金、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四好农村路”等行业专项资金,市、县区财政资金(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东西协作资金、财政转移支付、涉农资金和各级财政配套资金等)。以恢复现有公路功能为主要目标,优先修复群众生产生活急需和关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完成期限为2024年12月底。同时按照道路等级和责任划分配合省级或省属交通运输相关部门做好高速公路、国道干线、省养省道的恢复重建工作。要分别制定省属、市属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行业专项方案,对灾毁严重路段要总结经验、因地制宜,合理避让灾害多发区域,适当提重要路段和重要交通设施的抗灾能力,最大限度确保公路重建后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2.通讯电力。涉及通讯基础设施和电力基础设施维修重建等项目类型,实施恢复重建项目8个,总投资1.3亿元。项目资金渠道主要为三大通讯运营商、中国铁塔企业内部资金以及国家电网甘肃省公司农村电网改造资金。应以功能恢复为主,2024年12月前完成恢复重建任务。拟进行改造提升的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国、省相关政策要求及规划设计开展。同时,在重建时需注意尽可能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确保通讯和电力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得到巩固提升。(市工信局牵头,国网陇南供电公司,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中国移动陇南分公司,中国联通陇南分公司,中国铁塔陇南分公司负责)

3.水利设施。涉及防洪防汛等水利设施恢复重建,农村供水设施维修重建,农村安全人饮改造提升等项目类型,实施恢复重建项目31个,总投资10.2亿元。项目资金渠道主要为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江河干支流、中小河流、山洪沟道、中央预算内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专项资金。要在保证平稳安全度过今年汛期的基础上,针对全市强降雨暴洪灾害多发的实际情况,制定水利行业专项恢复重建方案,科学设计水利设施重建标准,认真开展灾区重点河道、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防洪规划设计,巩固提升防抗能力,确保2024年11月前农村饮水工程恢复到灾前水平;2025年6月前,完成水利防汛设施重建任务;2025年12月前全面完成水利设施重建任务。同时,将农村安全人饮提升改造工程列入2025年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市水务局牵头)

4.市政基础设施。涉及市政管网、排水防涝、污水垃圾处理、城镇水源地保护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类型,实施恢复重建项目22个,总投资6.8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预算内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资金、市政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住建及生态行业奖补资金等。要在恢复重建工作中充分结合城市更新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按照轻急缓重原则,2026年6月份前逐步完成建设任务,恢复和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市住建局牵头)

产业恢复。工业产业不涉及具体项目,由受灾企业按需自主恢复自建。农业产业涉及受灾地区农作物、经济作物补种改种、牲畜补养、农业设施修复等恢复重建领域,实施恢复重建项目28个,总投资1.8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农业渠道的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林业渠道的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生产救灾等林业草原防灾减灾)、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和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等资金,以及统筹涉农整合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东西协作资金等。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多方自筹资金恢复重建,同时主动研究能够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龙头企业恢复重建的资金渠道,积极争取省农业农村厅在2025年省级财政资金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强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培训工作力度,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帮助解决农业生产恢复方面的技术难题,重点保证秋粮播种和全年粮食安全。制定农业产业专项恢复重建方案,2024年10月前完成农业产业能力恢复。要积极开展技术指导、信息咨询和生产服务,抓好农村公益性岗位防灾自救能力培训,提高灾区群众防灾救灾和恢复生产的能力和水平。要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受灾群众拓展增收门路,抓紧组织一批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或在家门口就业;在灾后重建项目建设中,优先安排本地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多措并举保证灾区农民收入不减。(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人社局牵头)

(四)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卫生、文旅体育、社会服务四个类别。共实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57个,总投资1.9亿元。

1.教育。涉及本科院校、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育基础设施维修重建等项目类别,实施恢复重建项目5个,总投资0.2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争取2025年农村校舍安全长效机制行业专项资金和中央、省级综合奖补资金,统筹县区资金等。在对灾区受损的校舍及教育设施完成安全鉴定的基础上,尽快制定维修加固具体方案,开展灾后重建修复、消除安全隐患等工程,确保2024年度秋季学期不受影响。(市教育局牵头)

2.医疗卫生。涉及市级医疗机构、县级医疗救治中心、乡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项目类型,实施恢复重建项目5个,总投资0.05亿元。项目资金渠道主要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以及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等资金。要在保证灾区基本医疗机构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尽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抓紧恢复灾区医疗救治能力,2025年9月前全面完成重建任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

3.文化旅游和体育。涉及广电、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基础设施维修重建等项目类型,实施恢复重建项目41个,总投资1.5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额外支持体育健身设备)和省厅统筹资金等。要结合文保单位、旅游景区改造提升相关规划,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实施武都区万象洞景区、宕昌县官鹅沟大景区、文县白马河景区、康县阳坝景区、青龙山省级旅游度假区、成县西狭颂景区等重点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和受损文物保护、公共体育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确保2026年6月前全面完成重建任务。(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牵头)

4.社会服务。主要涉及灾区受损的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实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6个,总投资0.1亿元。2024年12月前完成基层党群服务设施的功能恢复和提升,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共服务和治理体系。(市委组织部牵头)

(五)防灾减灾。共实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97个,总投资4.7亿元。按照“重点整治、合理避让”的要求,在做好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核实的基础上,结合既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分级分类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对居民密集区和非居民密集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所侧重、分步实施,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整合各类资金,为强化全市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确保2025年6月前完成防灾减灾建设任务。(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四、支持保障政策

(一)审批政策。简化重建项目审批流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不再实行提级论证,按照属地原则,分别由相应的市、县区级项目管理部门予以审批(核准、备案)。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立绿色通道,压缩办理时限,为项目及早落地建设创造条件。列入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项目清单)项目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合并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进行审批。合并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应当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并应于评估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批复(不含设计单位补充资料和咨询评审时间);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能评、稳评、施工许可等报建审批手续1个工作日内办结;环境影响报告(表)3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材料和相关附件齐全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肃认真执行《政府投资条例》、《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把控项目程序、控制建设成本,严禁擅自变更设计或调整概算规模。

(二)招投标政策。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特事特办”,主动服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投标,为尽快开工建设创造条件。相关部门要优先安排开标时间和场地,在28日内完成招投标工作,其他资料可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补充完善。项目建设单位、中标单位要及时办结相关手续,中标单位务必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进场施工。

(三)财政政策。各县区政府要统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经费。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省政府财政备用资金的争取工作,会同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等市直行业部门研究各类应急抢险救灾资金的使用方向,指导县区财政部门统筹用好转移支付资金、衔接资金、东西协作资金等;提前着手在2025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工作中谋划灾后恢复重建相关内容。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在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时争取省上给予倾斜支持。

(四)金融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满足居民住房维修重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交通、水利、农业等民生基础设施等项目信贷需求。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合理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确保早投放、早到位、早发挥作用。对因灾出现暂时资金困难的企业,不抽贷、断贷和压贷,对受灾严重的企业,通过延期、展期、续贷等方式,纾解受灾企业还贷困难。督促保险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理赔程序和材料的基础上,加快理赔进度,落实好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支持受灾地区灾后重建和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并积极开展新一轮农业产业保险投保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五)土地政策。优先保障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因抢险避灾、灾后恢复重建等防灾减灾确需调整城镇布局的,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可先纳入一年一次的县域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按程序报省级审查,待自然资源部批准后实施。用于抢险救灾的临时用地,土地使用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不晚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六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六)对口支援政策。要主动向省级联系领导、“包抓联”领导汇报衔接,争取更多省级层面政策资金支持。要加强与国家对口支援单位的深度对接,力争获得最大限度支持。要积极争取东西协作对口市(县区)的帮助支持,宣传发动对口市(县区)企业、个人捐款捐物、捐建项目,加强对我市产业恢复、技术提升等方面的指导帮扶,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要建立与对口支援省属企业沟通机制,根据省属企业行业优势,积极鼓励参与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产业恢复发展等,放大支援效应。

五、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陇南市已建立“7·2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上下沟通衔接,督导推进本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主动担当、协同联动,认真做好督促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相关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工作时限和保障措施对恢复重建任务分门别类制定清单、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

(二)建立重建方案体系。相关县区政府可根据恢复重建情况和实际需要编制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市、县区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居民住房维修重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交通、水利、地质灾害防治、农业产业等6个专项方案,并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各县区政府作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具体承担并保障落实恢复重建项目建设条件,统筹协调建设进度,逐月监测调度、按季分析研判,确保按期完成灾后恢复重建目标任务。

强化资金项目监管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逐项目靠实责任人,强化对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的检查指导,把恢复重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体系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实际困难。住建部门认真做好房建工程以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纪委监委和审计、财政部门负责对各项应急救助资金、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加强监督、审计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清算灾后重建资金统计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逐月报送、应报尽报、应统尽统。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全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推进监督工作。对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肃追责,督促整改。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报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统计信息是市委、市政府及时了解灾后恢复重建进展情况、全面掌握灾后恢复重建关键信息、分析存在问题、协调指导灾后恢复重建有关政策和实施方案落实的重要依据。相关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度月报告制度,由主要领导亲自上手,分管同志牵头负责,确定专门人员按时于每月底(28日)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当月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统计报表和进展情况说明,每季度报送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进展综合分析材料,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五)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新闻类APP客户端等新型媒体,大力宣传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政策措施,广泛报道灾后恢复重建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认真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热点,弘扬正能量,增强凝聚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灾区恢复重建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推进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使全市人民树立灾后恢复重建的坚定信心,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附件:陇南市“7·2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清单

 

陇政发〔2024〕2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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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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